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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必须穿过一段漫长的隧道,”她得意地在水下摇动自己的蛇尾,“如果你们想离开,那就拿走我的鳞片,握在手心就可以保持呼吸直到你们离开水面。”
随着她的话语,两片婴儿拳头大小的蛇鳞浮起,带着微光落在李希的手中。
女妖狡猾地舔了舔嘴角,“那么,现在轮到你实践你的诺言了。”
墨尔斯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说。”
“我要你的血肉!”墨犊萨迫不及待地喊道,“不要很多,只有一块连血带肉的就足够了!”她的脸因为过分激动再次开裂,像岩石风化剥落似的,异常丑陋。
但她不在乎!
墨尔斯确实是女妖的天敌,然而世间万物如此神奇,她相信如果能吞吃猎食者的血肉,就能够得到真正的解脱。那时候她不必再拖着这副怪异可怕的身躯,不必和行尸这种恶心的东西混在一起。
她可以变成真正的美人,用美丽雪白的双脚,踩在陆地上。
“你答应我的,你答应了我!”
墨犊萨用另一只手抓住他的靴子,颤抖地仰头看向男人,但凡是正常的男性,谁能抗拒她祈求的目光呢?哪怕她是个怪物。
李希不满地低头看着墨尔斯的靴子。
“肉不行,”墨尔斯若无其事地挪开自己的鞋,“但我可以给你一些血。其实血与肉的用处一样,血液的力量甚至更加纯粹,你要是想成为真正的人类,总该改一改你那些习性。”
女妖未曾料到他答应的这么痛快,愣住了。
墨尔斯安抚地看了一眼李希,用匕首划过手心,却将血灌进了一只瓶子里。
“是的是的,”女妖双手紧握,看着那小小的瓶子,血液的香气弥漫在水雾中,令她陶醉,“现在不是合适的时间,我要仔细算好星辰的轨迹,放在容器里确实更为恰当。”
她小心地接过那瓶子,眼角瞥过男人手心裂开的伤口,心中突然窜过一股强烈的馋意。
这怪物可真小气,就这么一点血——
假如她想点办法呢?
那些人的重要性虽然比不过小圣子,可水过留痕,如果全部都抓来,也能抵得上小圣子了。她已经完成了誓约,那么再次下手,谁足够聪明谁就能成为猎手。
到时候多少血肉都能紧着她吃呢。
“你是不是觉得,只有你可以看透人心?”她的头顶传来戏谑的声音。
女妖的脸上还带着恍惚的笑,抬头看向声音的主人。
墨尔斯轻轻合拢左手,水流的枷锁被他一把捏碎,下一秒,这只手就出现在了女妖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