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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伟大的作品:穿越时空的叶湘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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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又见律师函警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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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小可小,要是真被当做典型给抓了,到时候哭都哭不出来。

    林清璇看到叶湘伦愁眉苦脸的样子,以为又是被孙娜给影响到了,于是,她拿出手机,向张三发了条消息。

    不一会,张三将书写好的律师函图片发给了林清璇。

    然后林清璇又将这张图片转发给了叶湘伦。

    “你这?”叶湘伦看了一眼图片,疑惑的问道。

    “我看你愁眉苦眼的,以为是孙娜又影响到你了,于是我便让张三帮我整理了一下律师函,我们先警告他一波。”林清璇笑着解释道。

    “……”

    “我没生气,我在想我粉丝的事。”

    于是,叶湘伦将他的顾虑说给了林清璇听,然后听得她一愣一愣的。

    “没有这些法律吧!我之前看到有很多骂战比现在还要严重的多。不过,我还是问一下张三吧。”林清璇拿起手机,然后将叶湘伦的顾虑发给了他,并向他询问了相关的法律。

    但被告知是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但只要不是恶意挑唆便没事,而且这事也不好去定性。

    在知道准确的信息后,叶湘伦悬吊吊的心也终于落了下去。

    于是他将林清璇发给自己的律师函图片给导了出来,然后发在了自己的微博上。

    @孙娜,律师函警告了解一下!

    然后便将张三整理出来的律师函发布到了网上。

    琉湾市鼎轩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我律师事务所接受叶湘伦(以下简称叶先生)之委托,现就孙娜女士在微博上恶意散布虚假信息,侵犯了叶湘伦先生的名誉权之行为发出本律师函。

    叶先生发现,今日,微博用户“孙娜”于其微博中发布的“叶湘伦偷歌”为虚假信息,更是无中生有,编造事实,扭曲是非的内容,并有大量的微博用户进行转载,并引发部分社会公众对叶湘伦先生的误解、谩骂、侮辱等恶意评论。

    基于上述事实,我律师事务所所接受叶先生之委托,特向孙娜女士发出以下声明及律师函告:

    特此函告如上!

    琉湾市鼎轩律师事务所,张三,律师。

    在看到律师函警告的瞬间,窝在马桶上的孙娜一下子脸都白了!

    又来!

    是不是玩不起!

    ***你大姨父!

    在一阵骂骂咧咧中,孙娜删除了自己之前发布的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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