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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和我一样想找迪厅找到了这里,不要紧,蓉城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一首ake,朋友们,别喝醉了,站起来嗨几分钟。”
陈星对帽子哥点了下头,然后酒吧的氛围灯一下就变了。
清吧是清吧,但也不是不能嗨起来的。
蓝莲花的老板这时候也和朋友在酒吧里面聚会,他们这家酒吧其实也刚开没多久,为的就是一个朋友聚会方便,有一个自己的地方。
灯是他切的。
他刚才看到陈星上台就觉得眼熟,仔细一看这不陈星吗?
虽然没关注过,但陈星的视频他每一期都能刷到,而且对陈星以前在西安和一个乐队在夜市唱歌的视频印象深刻,知道陈星是有点东西的,至少不会唱得太难听,所以把灯光弄成了土嗨的灯球。
伴奏的声音很大。
陈星一边抖腿一边唱:“atbreakoday,inhopeerise……”
这首歌大部分年轻人都应该听过。
甚至很多人都幻想过自己站在一个巨大的舞台上唱这首歌,觉得这一定就是人生巅峰。
陈星以前也这样想过,现在不就来实现了吗?
王俊才觉得肯定有什么问题。
陈星不是一个摄影师吗?
不是一个作家吗?
怎么唱歌这么厉害,一首这么嗨的英文歌说来就来?
光是英语好可唱不了英文歌曲,就像很多人用了一辈子普通话也唱不好一首简单的儿歌一样,一首歌想要唱得动听,有没有那个天赋是很重要的,光音调唱的准都不一定能唱得好。
但陈星这首歌还真不错?
他有点迷茫,就这嗓子,这相貌这条件,不出道当明星赚钱,干嘛又拍照又写书的。
上帝给了你帅气的相貌你偏不用,就要凭实力吃饭?
实力还这么强。
“牛逼。”他念了一句。
他还有空想点其他的事情,同桌的这几个妹子跟着舞台上的陈星一起一跳一跳的,整个清吧的氛围完全被陈星这一首歌给带动起来了。不需要暖场,一首歌直接高潮。
把酒吧的老板都给唱懵了,你一个文艺青年真来摇滚啊?
一首歌结束,陈星还打了个广告。
“明天各大书店,有我的书出售,不要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