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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是害怕被认出来,那人一直把头朝下埋在地上。
顾其晟只稍稍用力掰住他双手,他便吃痛一声抬起了头。
这么一来,他的模样也彻底暴露在林小麦面前。
林小麦看了他一眼,有些纳闷道:“我怎么看着这人有些眼熟?”
顾其晟有些复杂地看了她一眼,那贼人听了,却反应极大,故意粗声粗气道:“不不不,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
林小麦:……
你这个反应,让我更加怀疑了好吧?
见贼把头转到另一边,林小麦也拎着煤油灯转了过去,那贼又把脸偏开。
林小麦有些无语:“喂!你还躲什么?我刚才已经看到你的脸了,只是觉得在哪儿看过你,你再让我好好看看。”
见林小麦不似开玩笑,顾其晟低声提醒她:“小麦,这是你大堂哥!”
“我知道,他是……”林小麦一开始还不已为然,反应过来声音猛地拔高,“你说什么?我大堂哥?”
难怪觉得眼熟呢,原来是林大郎啊!
林大郎此刻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原以为自己还能再在林小麦的铺子里捞上一笔,可没想到第二天晚上就被逮了个正着。
他拼命挣扎:“不,我不是你堂哥,我根本就不认识你!”
林小麦抬脚便踹了他一下,恶声恶气地骂道:“我呸!都被逮了个正着了,你还不承认!亏你还是个读书人呢,竟然干起这种偷鸡摸狗的事了!你对得起家里送你念书花费的银钱吗?”
虽然林小麦对这个大堂哥没什么感情,她这么说也不是真的替林大贵等人打抱不平,只是顺口就这么说了。
在她印象中,这些读书人虽然不一定个个品学兼优,可多少也是读过圣贤书的,骨子里多少有些傲气在,不至于会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
尤其是这林大郎在原主记忆中,也是个颇为君子的形象,尽管后来林小麦被赶出林家后,都没怎么见过林大郎,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偷钱的竟然会是他。
林大郎垂着头,脸上羞愤欲死,想要从顾其晟手中挣脱开来,可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在顾其晟手中就跟拎着只小鸡崽一般。
见他这般,林小麦又踢了他一脚:“把你偷的银钱都交出来!”
林大郎躲了一下,却并不答话,显然是想装死。
顾其晟腾出一只手,往他腰间一摸,便摸到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包,那里面正是林小麦放在柜子里的几两碎银和一些铜板。
林小麦数了一下,又道:“昨天偷的钱呢?也给我交出来。”
林大郎讷讷道:“小、小麦,我就是一时手头紧鬼迷了心窍,又听说你们在镇上开了铺子,便、便一时起了邪念!”
“我知道错了,我拿的钱都在这里了,我只干了这么一次。小麦,是不是昨天也有人来你铺子里偷东西了?你们可得好好查查,可不能都算在我头上啊。”
林小麦看着他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冷笑一声,这狗玩意儿还想跟自己耍心眼呢。
她冷笑一声,伸手抓住林大郎的衣领,用力往柜台的方向一拽,林大郎看她瘦瘦弱弱,没想到力气却不小,被他这么拽,差点没稳住,一头撞在柜台桌角上。
他刚想开口说话,林小麦便指着柜子上毫无损坏的锁道:“这偷东西都不弄坏锁的本事,想必也不是一天两天能练出来的吧,你跟我说你这是头一回偷东西,你骗谁呢?真把我当傻子了?”
林大郎脸色红了青,青了白,最后只能认命地垂下头。
林小麦以为他还要死鸭子嘴硬,正想在给他几脚,只听林大郎呜咽出声:“呜呜呜,小麦,我、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过是被人蛊惑,又正好手里缺钱,才会做出这样的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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