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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郑义一眼便看穿了他的嘴硬,笑道:“还没原地打转呢?大好周末阳光明媚的,我们这么大座城市还没有一个能供你俩约会的地儿?”
“你懂什么,我们约了晚上——”
“遛狗嘛!”遛狗遛的次数多了,郑义都学会抢答了,他越说越觉得好笑,“我现在就挺同情塞班的,人以前是多么快乐一只小狗,在家待一天,就盼着主人带下楼去溜达一圈,自打遇见你之后,那还能叫溜达么,你那搁人身上都能叫行军了吧?”
“你那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我可听说了,塞班见到你就龇牙咧嘴的,压根儿不让你碰,但是它一见到我,比亲主人还亲,就盼着我牵它出去玩。”
“所以比起塞班家的小姑娘,你更中意塞班?”郑义摸着脑门儿认真思索了一回,表情忽然严肃:“老沈,你不会是爱屋及乌,塞班是屋,塞班家的小姑娘是乌吧?”
要真是这样的话,那塞班家的小姑娘可太惨了,真实演绎人不如狗系列。
沈之昂抬手往门的方向指了一下,“赶紧的,别耽搁了。”
“什么?”
郑义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耽搁什么了?
“抓紧时间,赶紧去医院挂个脑科,再耽搁下去,医生都下班了。”
“去你的吧!”
郑义笑骂着推了沈之昂一把,起身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还不忘回头损他,“最近我看你挺费鞋的,看在咱俩这么多年交情的份儿上,我一会儿去网上帮你选一双趁脚的运动鞋,助你一臂之力,早日拿下塞班。”
沈之昂:……
郑义走出去之后,忽然又折返回来,只伸了个脑袋探在门边,笑道:“不过哥们儿劝你一句,追妹子你就可劲儿追妹子,可别偏题了,到最后老虎没打着,打到小松鼠。”
话音未落,就看到沈之昂抓起鼠标,转身作势就要往他脑门儿上砸,郑义一个灵活的闪躲,消失在书房门口。
见他终于走了,沈之昂的耳根子总算重获一丝清净。
脑子一冷静下来,再回味起郑义的玩笑话来,他竟然品出了那么几分道理来。
都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如果连郑义那家伙都发现问题了,难保程冲不会有类似的想法。
正想着,忽然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骤然响起。
沈之昂拿起来看了一眼,脸上有几分意外,是程冲。
“沈同志!”
电话刚一接起来,听筒那头就传来程冲焦急万分的声音。
“怎么了?”沈之昂心头一紧,“出什么事了么?”
“我在小区门口,现在叫不到车,我——”
电话里,程冲急得语无伦次,说了半天都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不要着急,慢慢说,发生什么事了吗?”沈之昂一边说一边已经起身往外走。
迎面碰上从洗手间出来的郑义,后者见他那一脸凝重的表情,以为局里有什么重案要犯的,要紧急召他回去,谁知下一句就听到他无比温柔而耐心的声音对电话那头说道:“别担心,我去开车,你就站在原地别动。”
听得郑义原地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就从没听过他说话用这样的口吻。
真可谓,铁汉柔情,呕——
“程冲啊?”郑义堵在前面,用嘴型问道。
沈之昂没功夫理会他,匆匆点了点头,然后绕过他径直往玄关走。
赶到小区大门外的时候,程冲正蹲在路边,脚边放着一只黑色的宠物软包。
透过网眼能看到躺在里面的塞班。
程冲抬眼看到沈之昂,仿佛见到了救星一般。
“沈同志,塞班它不知道怎么了,一直吐白沫,脖子都抬不起来了!”
“上车再说。”
沈之昂说完,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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