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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之昂把她送到楼下,抬头往上看了一眼,还没等他开口,就听到程冲说:“我马上让塞班下来与你相见!”
“我今天还有点事没做完…”
“这样啊…”程冲略有些尴尬,这不是自作多情了么,她连忙说道:“那我…”就自己遛吧。
反正塞班经历了昨天那长达两个半小时的散步之后,幼小的心灵上可能已经蒙上了不可磨灭的阴影,短时间内并不是很想被遛了呢。
“我可能只能陪你遛一圈。”
“啊?”
程冲傻眼,他说话要不要这么大喘气,短短几个字,可是影响人心情的起伏的呢!
遛一圈也是遛,再说她也吃不消每天遛弯两个半小时,这究竟是遛狗呢还是遛她呢。
“你去领它下来吧,我就在这儿等你。”沈之昂食指尖在手表盘上点了点,“我们抓紧时间。”
“哦,好的,马上!”程冲赶忙跑上楼,打开门,套上狗子,二话不说拉起来就往外牵。
塞班:我可能就是个工具狗。
再见到沈之昂,塞班的热情明显不如前一天。
按照往常见面的频率,那都得是相思了几个礼拜才得以一见,现在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频率,闹哪样呢。
昨天那被遛弯支配的恐惧它可还没忘呢。
程冲十分自然的把狗绳交到沈之昂手里,毕竟那是他亲儿子,虽然今天不怎么热情,但也就还凑合吧。
“我发现你现在好像完全没拿我当外人啊?”沈之昂看了看手里的狗绳,忍不住笑了。
塞班究竟是她的狗还是他的,照这趋势,再多遛几趟,塞班很有可能就要跟他回家了。
“为什么要拿你当外人?”程冲扬起笑脸,理所当然:“警民一家亲,这话你们应该听得比我多吧?往大里说,我们都是一家人,既然都是一家人,还客气什么?”
沈之昂不置可否的撇撇嘴,好一个警民一家亲。
“哦,难怪你跟你前男友说我是你哥。”
“你看上去也不像我弟啊…”
“我…”是这个意思吗?
开春了,天气逐渐转暖,羽绒服都快穿不上了,不过到了晚上依然有点冷飕飕的。
沈之昂看了一眼身边的程冲,她身上只穿了一件短呢子外套。
刚才在餐厅里不觉得,但是这会儿走在外面,晚风这么一吹,就忍不住瑟缩起来。
“冷不冷?”
听到如此关心的语句,程冲低头娇羞,“嗯。”
沈同志都这么问了,下一个动作是不是就该脱下外套披到她身上了?
只是想想都觉得有点小激动呢。
“那我们跑起来!”
“嗯,啊?”
程冲还没来得及表演一个完整的娇羞,就眼睁睁的看着沈之昂踩着他的皮鞋原地小跑了。
认真的么,沈同志???
“走这么慢容易感冒,跑一段让自己暖和起来就好了。”沈之昂甚至还扯了扯狗绳,打算拉上塞班一起带动气氛。
塞班:饶了我吧,亲爹!
“吃完饭就跑步会得阑尾炎的吧?”程冲弱弱的抗议。
“从餐厅出来都半个多小时了,只要不剧烈运动没关系的,你穿这么少,被风吹感冒了就不好了。”
程冲无语凝噎抬头望天,他的话充满了科学依据,十分严谨了。不跑起来实在对不起这份严谨。
经过片刻的犹豫,程冲的双脚已经不听使唤地跟着节奏开始了小踏步。
这时候的健康跑道上,跑步的人也开始多了起来,多他们二人一狗不多。
连万年走路慢吞吞的程冲都跑起来了,塞班似乎也感受到了周遭的氛围,欢快的扭起了小屁股蹦跶着往前跑。
“对了,正好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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