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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的武器:“我已经和他们对上了。”
布莱兹沉默。
“布莱兹,四十年前,还记得你参与过审判的一桩案子吗?”伊丽莎白神情淡然,轻声道,“野狗约翰案。”
布莱兹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伊丽莎白竟然知道这件事。
野狗约翰案发生的时候,他还只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甚至那幢卷宗里几乎没怎么提到他的名字。
四十年前,警察在哥谭港口边的集装箱内发现十五具年轻女孩的尸体。尸体破碎不堪,就像是野狗啃食过的一样。再加上集装箱内部用红色油漆写着“john”。所以,警方便将凶手称为野狗约翰。
案子其实非常简单,他们顺着集装箱登记名册上的名字找到了利浦尔女士,然后顺着利浦尔女士这条线索,最后将凶手锁定到她的侄子身上。
小约翰·利浦尔,毕业于哥谭大学,二十三岁,一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优秀富家公子哥。
他的作案动机很简单,他喜欢十二至十五岁的年轻女孩,但因为阳痿,所以只能通过性///虐这一手段,来纾解自己的情绪。利用自己帅气的外表和出手大方的特点,小约翰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下手对象——一群年龄不大,没接受过太多教育,但已经出入社会打拼的穷苦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