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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却闪过一道厌烦。
一个两个的怎么打人都那么喜欢揪头发头发很好揪吗!
她下次要剔成光头!
见裴云归不语,小厮以为将她呵住了,心里愈发神气,便凑近了,冷声道:“赶紧的,磨磨蹭蹭,别逼老子搜身!”
裴云归眯起杏眼,盯着小厮看了一顺,倏然间,张了嘴,对准他的脖子狠狠咬下去。
搜你大爷的身!
裴云归这一口带着一击必杀的决心,下嘴颇重,牙齿深入紧致的皮肉之中,一瞬之间,便尝到了一些血腥味。
想到这嘴里留着另一个人的血,喉咙中便涌上了一股呕吐之意。
但倘若自己不出次下策,便有可能被眼前此人在乱葬岗折辱。
她死不了,所以任凭小厮如何折磨她,她都能感受到痛苦。
这才是最致命的。
思及此处,下嘴又更用力了些,恨不得将小厮皮肉从脖子上狠狠扯下来。
小厮立刻发出一阵哀叫,猛地拍打着裴云归。
这女人属狗的吗,上来就咬/脖子!
“松口,你给老子松口!”
小厮瞬间失了神志,惊叫道。
人身上的各个部位,属脖子痛觉最敏感,裴云归一口下去,择对了地方。
裴云归又加大了一些力度,就在小厮翻着白眼,快要不行后,她才松开了嘴。
血液从嘴里流出,将裴云归精巧地下巴染成了红色,她双目幽黑,冷如寒谷,在乱葬岗中的熊熊火光衬托下,形如鬼魅。
小厮捂着不断渗血的脖子,心有余悸地看着裴云归。
脖子上的皮肉松松垮垮,将落未落。
裴云归只看了小厮一眼,便转身,风一般,拔腿往前跑。
她知道,方才应付小厮那一口只是存了侥幸,脖子上的伤只能暂时分散他的注意,却不足以致命。
如果对方从疼痛中缓过神来,很快便能追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