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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无敌暴君:开局抄了满朝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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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3章 大明律是不是该修一修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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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玩意是这么好修的?

    问题是,朱由检这回是真的打算修改大明律,因为这大明律。

    说白了,还是礼法那一套,而不是刑法。

    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

    礼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

    秦始皇以法治国,西汉初期大体上是“霸王道杂之”。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导的政治思想。

    以其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礼法合流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体系。

    维护“三纲五常”成为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成为法制的原则。

    从“引经决狱”,实行秋冬行刑,到“十恶大罪”和“八议”的规定等。

    许多法律内容都是以儒学的等级伦理关系作为定罪或赦免的标准。

    并为历代统治者所尊奉。

    西周法律有“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的规定。

    汉代有“先请”之制,对犯罪的贵族官僚的审理,要先奏请皇帝。

    魏律根据周礼的“八辟”规定了“八议”。

    至隋、唐,封建特权法相因沿袭又不断发展,唐律规定的“议”、“请”、“减”、“赎”、“官当”等,按品级减免罪刑的法律制度是集中的表现。

    唐之后,宋、明各代法典均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肯定。

    总而言之,大明律也根本就没脱出这一套的框架去,整体上还是礼刑并用。

    之后形成诸法合体,兼有诉讼、民事、行政等方面的内容。

    朱由检早就对这个什么议、请、减、赎、官当一类的玩意儿不满了。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这几条规定面前,真的就成了一个笑话。

    有官有钱有名声的,还真就可以玩弄律法。

    凭什么?

    自己才是皇帝,自己绕开了律法怎么玩是老天爷给的权利。

    其他人也想这么玩?谁给你们的胆子?

    但是,真的要全面修改大明律,明显也是不太现实的事情。

    而且修律这种事儿,也不是自己跟倪元璐在这里一拍脑袋就能决定下来的事情。

    少不得要等回京以后,召集内阁并八部还有大理寺等等一起研究这玩意,最后才能开始修律。

    真要是等到大明律修完并且实施下去,估计时间就得拖到崇祯四十年了。

    而这个速度,已经算是快的了。

    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先把这次的福寿膏案解决了,再谈其他的事情。

    朱由检出行,除了必要的内厂番子和锦衣卫的随行保护之外。

    东西二厂也是派足了人手随驾的,因此想要挖出什么情报来。

    简直比朱由检在京城的时候还要方便。

    尤其是那个被抓起来的汉子,也根本算不上什么硬汉。

    连一套刑罚都没有熬过去,就痛快的招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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