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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踏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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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七章 道长路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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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死的。

    可不是远靠近涯,修士的修为就越高,恰恰相反,靠近涯的高阶修士都硬着头皮去闯荡了,留下来的多是他们的子子孙孙,为何保护他们,丢几件至宝护家合情合理,这一代代的强者离开,留下的人多半是资质普通,修为低微的族人,有些更是落魄到跟俗世凡人没有区别。

    跟金景的豪门大族可不能比。

    人家很清楚,涯路还长,不急于离开,守护家族为首要。

    而涯下,距离涯是一步之遥,有几个能忍住不跨过这一步的?不带走祖辈留下来保护子孙的至宝就算不错了,还指望他能留下,难!

    南陆峰主就是这一类,死都不想死峰。

    雾山隐士就是怕这种事惹上身,这才躲在雾山不出,等有实力了直接离开。

    修行就是无情的,别情所牵绊的多半很难进一步。

    不是没有拖家带口去涯的,可十有八九填了鱼腹!

    带一家人冒险,跟独自冒险,其重担孰轻孰重可想而知,压力不一定就是激励人,更多的是摧残人,折磨人,逼死人。

    王乞在凤旗林口住下了,张流不给他建屋,他就打算自己建。

    活了几百年,什么没见过,咱也是开启过九觉的人,动手能力肯定很强。

    自信爆棚的王乞一动手,发现,人类的三大错觉果然不是虚言!

    “怎么办?”

    看着一堆的木料,他居然不知从何下手!

    “老王,要我教你吗?”柴山笑呵呵的道。

    最近,柴山跟王乞勾搭在一块了,他本来就是乐派,喜欢跟陌生人接触,加上王乞阅历也很足,给他了许多让他感兴趣的故事,一来二去,两人就热乎上了,殊不知,王乞就是故意的,让柴山这子成为他的新弟。

    “你要给我建成了,我给你一件至宝!”王乞着,肉疼的把一件铠甲拿了出来。

    铠甲的确很威风,放外面绝对是七阶宝甲,价值不是连城,而是一座岛!

    可在这里,一拿出来就废了!王乞能不肉疼吗!

    柴山根本不知道这东西的好,只以为是普通的战甲,而且是连符文都没有的铁甲,还不屑的道:“不要,虽然好看,但它没用啊。”

    这实话把王乞听得都快吐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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