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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残留的记忆。
原主也叫叶夏安,十七岁。
还真是狗血小说里的经典桥段。
不仅名字不用起了,叫名字的时候还不会有任何冲突。
啧啧啧!
作者真会偷懒!(小声哔哔)
身高一米六五,体重86斤,模样中上等。
叶夏安好歹是重生66次的人了,什么人没见过。
不过该说不说,原主除了身无半两肉外,这皮囊还是不错的。
放在古代稍微包装一下,妥妥的花魁。
七年前,原主的亲妈和深德酒业的董事长偶遇。
六年前,原主的亲妈成功上位,一举成为深德酒业的董事长夫人。
原主也因为这样进入沈家,成为沈家名义上的二小姐。
只可惜。
原主这个新夫人带来的拖油瓶没有得到该有的尊重,反倒举步维艰。
也因为这样,原主才会对那个一直温柔对待自己的李景明动了心。
更是在李景明进入娱乐圈后,原主也跟着进入了娱乐圈。
一年练习生。
半年成团比赛。
入圈两年位出道。
原主运气惊为天人的她不仅接到了一个小网剧的女三号,更是的凭借出色的人设和扮相一举成为了新晋流量小花。
一时间,片约不断,薪酬翻倍。
就在原主风光无限,前途一片光明的时候,原主竟然被李景明两句甜言蜜语骗去和旷世娱乐签约了十年合约。
十年啊!
娱乐圈里的十年和卖身契有什么区别?
重点是,李景明可不是那么好心的帮原主谋生路。
而是利用原主成功的拿到一个新开机电视剧的男二号。
呵呵!
果然,狗男人什么的信不得。
更离谱的是原主在签约后并没有觉得自己被卖了,反倒觉得自己的新老板,也就是匡浩言就是喜欢原主馋她的身子。
叶夏安:???
然后,原主为了表示自己对她的景明哥哥忠贞不屈,就对匡浩言信誓旦旦的提出解约。
叶夏安:??????
她是把合约当成儿戏呢?说解约就解约。
匡浩言作为旷世娱乐的大boss自然不会同意啊。
好家伙。
这下子原主越发的坚定匡浩言就是馋她的身子。
既然不会解约,原主就各种作。
不参加舞蹈课、上课的时候顶嘴,还和同期吵嘴,最严重的一次竟然在拍摄现场直接罢演。
原主就是仗着匡浩言喜欢自己,不会把自己解约。
无脑作的结果就是大boss亲自下场了。
匡浩言直接派人把原主带到了这个荒郊野岭,让原主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社会险恶。
可是,没等他做啥过分的事情,原主就各种自残,还吵着什么为爱自洁。
港真,不是很能理解你们现代人这种自残似的自洁。
明明有更好的方式,为啥非得相处自残这种脑残的方式呢?
和平共处它不香么?
最最最让叶夏安不能理解的是原主在被逼至悬崖的时候,竟然自杀了。
叶夏安鼓掌。
感觉有被秀到。
槽多无口。
叶夏安长叹一口气。
通过综上所述,原主就是个脑残。
也是。
但凡有点脑子,也不至于落得这样的下场。
这时,敲门声响起。
是下人叫叶夏安去书房。
匡浩言找。
boss找,必须去啊!
叶夏安连忙起身去见匡浩言。
嘶!
虽然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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