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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谨躺在病床上,平静地看着医学仪器上跳动着的曲线和数字。他的身体上插满了各种软管,氧气由呼吸机鼓入肺部,营养物和药剂从静脉注入身体,早该离去的灵魂,被现代医学强行挽留在人间。..
或许是死亡前人的听觉会变得更加敏锐,李谨竟然能清楚地听见病房外的声音。他没有娶妻生子,外面候着的是公司的核心高层,全都是他亲手培养出来的部下。
悲伤的哽咽,无能为力的叹息,来回走动的焦急的脚步……部下们的真情实意,着实令人感动——如果不是李谨对这帮手下了如指掌,他差点就信了。
自己年富力强之时,这些人确实忠心耿耿,是如指臂使、能征善战的群狼。但自己一旦死去,这些人会像疯狗一样互相撕咬,争夺李谨留下的庞大商业帝国。
他们就等着自己一死,立马开战。
李谨也不觉得难过,更不会忧心忡忡,死不瞑目。他都死了,公司会走向何方,关他屁事。
身后之事,与我何干?
这一生已经足够精彩。他一个贫苦孤儿,白手起家,借着科技革命的东风,三十岁成为身家过亿的科技富豪,四十岁让自己的企业跻身百亿俱乐部。
虽然才四十三岁就身患绝症,即将死去,但历遍荣辱沉浮,享尽世间繁华,也算是不虚此生了。
“我这一生,除了没遇见好姻缘,还真没什么遗憾。”
李谨想着。
自己三十岁前一意进取,根本顾不上谈情说爱。事业大成之后,遇见的女子却全都是慕强而来,各求所需。李谨不是个将就的人,干脆终身不娶,也没有留下任何的子嗣。
“说起来,自己的命运,还真和那个老道士说的一样?”
李谨的思绪,渐渐回到二十年前。
那时他还是个穷得叮当响的愣头青,孤身南下闯荡。他找不到工作,也没地方住,独自在凌晨空荡荡的街头晃荡,遇到了一个古怪的老道士。
李谨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那个老道士有多么猥琐且邋遢。
尖嘴猴腮,眯眯眼,就差把“骗子”二字写在脸上。青藏色的道袍变成了黑色,随手一擦就是一把泥,大概穿上后就再没有洗过。
那老道士迷迷糊糊在街头晃悠,见到李谨却是神情大变,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激动地叫嚷道:
“年轻人,你竟然是将星天命,这一生气运加身,无往不利,简直贵不可言!”
李谨听了这话,很高兴也很清醒,回答道:
“没钱。”
“我不要钱。”老道士依旧不肯放手,他虽看起枯瘦如柴,没想到力气却是大得很,根本挣脱不开。“只是得提醒你一句……”
“将星入世,锋锐如剑。你这一生,事业显赫无双,姻缘却是难寻,也很难结交真正的朋友。而且四十三岁那年,你会有一场生死大劫,凶险至极,几乎无法化解。”
李谨哈哈大笑,不以为意:
“就算只活四十三年,大丈夫能做出一番事业,也算值了!”
现在回想起来,老道士的话居然一句没错。自己事业飞黄腾达,女人无数却没一个能做伴侣,部下无数却没一个真心朋友。四十三岁果然身患不治之症,大限就在眼前。
“人不可貌相,老道士还真有些本事。”
李谨心道这命理之术确有玄妙,又不禁感慨道:
“倘若我不是那什么将星天命,会度过怎样的人生?”
“家庭美满,子孙绵长,平平淡淡度过这一生?”
“亦或是游戏人生,只身走天涯,潇洒过红尘?”
“还是痛苦沉沦,堕落泥淖,至死方得解脱?”
他思维飘忽,目光看向窗外。
一轮残月如牙。
不管命格、际遇如何,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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