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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早就成了身体的本能。
更何况,现在,还有个他最在意的人,就坐在那里,看着他。
只要他在,自己就好像已经有了无限的力量。
反倒是顾丰阑,平静下来后,目光忍不住落在了沈知行换上篮球服后,明显遮不住的膝盖上那道长长的手术疤痕上,语气有些迟疑,“师哥……我们,点到为止,就当是怀念一下就好。”
沈知行顺着他的目光垂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膝盖,不由语气一冷,“尊重。”
顾丰阑脸色一僵,反应过来时,唇色都白了一下,立马干声道,“对不起,师哥。”
尊重。
多么熟悉的字眼儿。
还记得当年,师哥给他机会,带他进了篮球队,可是当时球队里其他人,根本看不起他。
那时他拼了命的打篮球,日以继夜,就是为了争那一口气。
球队里其他人,约了他切磋。
说是切磋,谁都知道,他们只是想下他的脸,踩他一脚。
有人当年就说了类似的话,“我就算使出一半水平,你也赢不了。”
他正气愤的时候,是作为队长的师哥站了出来,当场把那个人训了一顿。
训的那句话,他到现在都记得。
不要看不起任何人,尤其是对手,使出全力认真对待,是最起码的尊重。
“啧啧啧~”
燕长歌挑眉看着在沈知行面前乖的跟只兔子一样的顾丰阑,不由抖了抖二郎腿,“这可真是世界的参差啊,面对白月光,那叫一个又怂又乖,面对我这个替身,却那么又拽又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