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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还见识过,清国人有一些很强大的地方,他们的功夫很厉害,就是后世说的国术。
当然,这个时候,还不叫国术。
之前王玄策也跟他们接触过,但是他们的家国思想还是停留在表面,而且,更恶心的是,在圣丹尼斯还有一个所谓的清国贝勒。
现在想起当时见面的场景,王玄策还是觉得恶心透顶,要不是在城里,当时那个玩意的边上还有一些带着枪的保镖,王玄策甚至想一枪崩了他。
对圣丹尼斯本地的一些混混都低三下四的,还敢在自己面前吆五喝六的?
对于王玄策这样一个从后世来的人,他这种行为,没有当场打他一顿,也就是受过良好教育,才能克制住自己。
国术,这个东西吧,不能说他没用,如果是单对单,拳脚对弈,那很多的大个子的外国人都打不过一个瘦弱的清国人。
但是现在事什么时候,现在已经是枪炮的时代了,功夫用来强身健体还行,如果真的上战场,一颗子弹就能要人命。
毕竟,这只是功夫,不是什么修仙,也不是什么能武破虚空的东西。
在圣丹尼斯的唐人街,王玄策还见识过一些所谓的铁布衫,其实总结起来,就是用力击打皮肤,将皮肤锻炼的厚实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