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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商犯罪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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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浮出水面的黑色产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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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了几条黑产血液来源方式。

    1.爱心猫狗鲜血,事后给点营养费。

    2.黑市找血源,按毫升付钱。

    3.自己找野猫野狗先抽血,然后一一验血储存。

    通过查阅相关书籍资料,我才知道猫只有三种血型(a/b/ab),而狗有十三种血型。

    其中猫血因其动物体型特征等原因,血量少,猫血普遍售价更贵,几乎每个宠物店都涉及猫狗血源和脏器的买卖,无论私人宠物店还是连锁宠物品牌,几乎无多少宠物店幸免。

    因此,当网络上、朋友圈里有人打着爱心救助的旗号收猫收狗,不要轻易相信就送出自己养护的宠物,这些人说不定就是靠卖宠物血的黑色产业挣昧心钱。

    后来我通过多方了解,庐州很多收养流浪猫流浪狗的收购站,其运营资金的来源,以及对收留动物的处理,多半掺杂带血的生意。

    这仅仅是庐州一个城市,我偶然发现的一个隐晦产业,放眼徽州,乃至全国呢?

    有着广袤地域,庞大市场的中国,这样的产业还有多少,我不敢想象!

    亏得徽州地域没有食猫肉的饮食习惯,狗肉也并非有普遍受众,否则在这些丧德者的操控下,这些可怜的小猫小狗,不但被活生生抽血抽死,就连死了也会沦为餐桌上的食物!

    记得小时候看香港版的蜀汉争霸,刘邦曾在落魄时感慨“宁做太平狗,莫做乱世人”,现在看来,太平盛世下的猫狗也并非全过得舒坦安逸。

    非但是同人不同命,就连同猫不同命,同狗不也同命!

    作为一个法学人士,心中仅存的那点正义感促使着我必须要揭露这个黑心产业,可我查阅了《刑法》,来来回回翻了三四天,实在是找不出任何可以入手惩治的有效途径。

    后来,我实在没辙,逼着自己熬夜重温了一下《民法》,希望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从而找出相关法律条文,对贩卖动物鲜血这类黑产进行法律制裁,可惜最后我还是没找到应对措施,只得灰心丧气寻求校友的帮助。

    长时间不钻研法学,我肚子里那点墨水早就淡了,得亏校友们精耕法学,紧跟动向,告诉我2021年1月22日《动物防疫法》颁布,那些自以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宠物店商家,贩卖宠物血液,倒卖动物脏器,没有合规处理宠物尸体的行为,实际上都构成了犯罪。

    要不然老话说三个臭皮匠顶过诸葛亮,有了这帮法学界校友同学的帮忙,我很快写好材料发给苗淼。

    只是,当我自以为自己干了一件好事,正义感爆棚的时候,我没想到自己的多管闲事,害了苗淼,也永远地失去了这样一位知己朋友!

    人生的遗憾,一辈子的愧疚,挥之不去的懊恼,至今使我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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