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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朗声道:“雁群难遇,咱们再去打几只野鸡野兔,打打牙祭如何!”
长柏微微颔首:“甚好!”
长枫也笑呵呵的道:“好啊!正好可以尝尝子厚哥哥的手艺!”
齐衡自然也没有意见。
射兔子虽然也不容易,但可比大雁简单多了,无他,箭失升空之后,受到的空气阻力、自身重力以及风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变化太大,打地面上的兔子就简单多了。
王重目力过人,箭术高超,不一会儿,一只肥硕的灰兔就被一箭钉在地上。
齐衡也不甘示弱,认真的四处搜寻着,运气也很不错,没多久他也打了一只兔子,脸色这才稍稍好看了些。
四人聚在树林子边上,汗牛和长枫的小厮,早已在余初二的指挥下,挖了个小窑洞。
河边,齐衡看着王重抽出短刀,动作娴熟,片刻间就将两只兔子剥了皮,开膛破肚,随即一番腌制,挂在刚挖好的土窑里烤制起来。
待香喷喷的烤兔肉被余初二自窑中起出,须臾之间,就被王重快刀分割完成,均分给众人,就这带来的酒水果子,就当是午饭了。
不过一次狩猎,彻底刷新了齐衡对王重的认知。
以前在齐衡眼中,王重这个十八岁的新科状元,赫赫有名的大才子,定是位不食人间烟火,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读书人。
可今日这一行,却彻底颠覆了齐衡对王重的认知。
可正因为如此,反倒是激起了齐衡对王重的兴趣。
齐衡这人从小到大,不管做什么,都得力求做到最好,他学书法,初见成效之后,又去学画、学琴、学下棋,但凡是他感兴趣,都舍得下功夫去学,而且还都学出了名堂,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骑马射箭亦十分利落。
东京城里那些个和齐衡同样出身的勋贵子弟们,不是通过恩荫、就是捐官入的仕途,可偏偏齐衡坐拥齐国公府这般顶尖的家世,其父是朝中三品大员,管着盐务,官阶虽然不算最高,但手中却握有实权,其母平宁郡主,那更是被当今官家和皇后视为亲女,疼爱有加,时常召进宫中说话。
便是如此顶尖的家世,齐衡若想入仕,甚至都不用其母和嘉佑帝开口,其父只要一道折子递上去,自有大半的职位等着齐衡挑选。
可偏偏这位齐小公爷放着大好的捷径不走,非要走科举之路,小小年纪,便已经中了秀才,文采十分出众,这次秋闱便要下场。
也许正是因为出身太高,才养成了齐衡如此要强的性子。
知道王重和长柏交好,齐衡每每下课,便都会跟着长柏去书房里讨论半天白日里庄学究教的东西,可惜王重还要顾着庄上的那些学生们,只是偶尔去找长柏。
纵使如此,但随着时间推移,见的次数就多了,王重和齐衡也慢慢熟悉起来。
王重在官场上虽然谨言慎行,但平日里和自己朋友在一块的时候,还是颇为随性的,有几分洒脱不羁的意思,正是这种性格,让人与之相处之时,直觉的轻松自在,感受不到半点压力。
而且王重学识渊博,见解独到,很多时候,一些困扰齐衡和长柏的问题,到了王重这里,却能迎刃而解。
年少才高,文武双全,名传天下,性子却又洒脱随和,便是齐衡,也忍不住叹服,自然也就愈发的殷勤起来。
年关将至,这日,王重提前备足了年礼,到盛家拜年。
既去了盛家,自然免不了拜见盛老太太。
没成想到了寿安堂,竟然没见着明兰,一问之下这才知道,原来是前日夜里一场大雪过后,小长栋忽然就病了,明兰担心弟弟的身体,守在床边日夜照料,然后自己也病倒了。
“已经请太医来家里瞧过了,用过药,已经好了许多,六姑娘和七哥儿眼下正在里屋睡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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