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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着也无聊,他就去了衣帽间打算看看付泽整理得怎么样了。
于暮之进去的时候,付泽正坐在地上,在翻面前纸箱里的东西,手里还拿着一只布艺兔子。
那兔子有点眼熟。
能不眼熟吗?那是于暮之当年偷摸着学了两个礼拜完成的手工布艺兔子,等做完的时候十个手指都被扎了个遍。
于暮之想买镶了金的兔子都行,可偏偏他男朋友是个不会收贵重礼物的人,所以他只能做手工表心意了。
时隔这么多年看到这只兔子,手指上仿佛又传来被扎破的疼痛。
于暮之走过去,在付泽对蹲下:“你还留着啊?”
“这是你送我的?”付泽捏了捏兔子边缘并不齐整的缝纫边,“你做的?”
于暮之已经能从付泽的神情中看出来他没有想起来了,只是问问而已:“嗯,做了两个多礼拜呢,不过我不太会,做的有点丑。”
“不丑,很可爱。”付泽语气认真。
和当年的夸奖如出一辙,于暮之索性也盘腿坐在了地上,他从付泽手里拿过那只小兔子:“要不,你猜猜我为什么做只兔子送给你?”
“你喜欢兔子?”付泽自己是不喜欢兔子的,准确来说,他对小动物都不怎么感冒。
“勉强算对吧,”于暮之时隔七年,第一次对付泽说他当年为什么要送兔子的原因,“我小时候一直觉得自己挺像兔子的,虽然长得好看,先说明这不是自夸啊,是我爸妈说的。”
付泽还附和了一句:“是好看。”
“……”于暮之,“你别打断我,就是虽然好看但是我胆子很小,小时候亲戚要抱我下我就哭,他们凶我也也要哭,反正就是个爱哭鬼吧。我妈就觉得我跟她小时候养的兔子好像,很胆小,又黏她。后来有次晚上我妈哄我睡觉叫儿歌,刚好唱到小兔子乖乖,我妈一想还挺合适就直接给我取小名叫乖乖了。”
除了自家人,还没人知道于暮之这小名是怎么来的,连成渝都不知道。
“所以,你就是这只小兔子?”付泽伸手捏了捏兔耳朵。
于暮之轻咳了两声,没回答,算是默认了。
当年做这只小兔子,于暮之确实是存着一点浪漫的小心思的。他从小被叫乖乖,也知道自己小名的由来,所以他觉得兔子算了一个自己的代名词,当然了这仅限亲近的人。毕竟谁也不想被同学们喊乖乖,偶尔逗趣的时候还要故意喊你小兔子,那也太羞耻了。
于暮之最开始要送给付泽的还不是兔子玩偶,而是他买的一个小金兔子,对他来说就是零花钱的零头买的,这还是他怕付泽会因为太贵不收而特意买了个小的。
但最后,付泽还是没收,于暮之问他为什么,付泽当时捏了捏他的脸颊温声说:“太贵了。”
“可是……”它才几千块。
付泽只是看着他,轻声又重复了一遍:“暮之,太贵了。”
“好吧,”于暮之无奈妥协,“那我送你别的,不准说不用,我保证不贵!”
付泽这次没再拒绝他。
保证不贵的于暮之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要送什么东西,好在很快有人给了他灵感。
晚上的选修课大家都不会很认真,那会天气渐渐冷了,在上课时间偷偷在课桌下织手工围巾的女生也多了起来。
对啊,做手工呗,买材料花不了多少钱,又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是满含心意的礼物,这付泽总不会拒绝了。
不过织围巾这种高难度活动不适合于暮之,于是他偷偷上网去搜,看到有人推荐做布艺玩偶,简单又可爱。就是按照形状剪布料,再拿针线缝起来,最后再把棉花塞进去后封口,这多简单。
于暮之行动力很强,当晚就在网上买好了材料,店家是同城的,第二天晚上就送到了。那晚付泽要去姜焕家做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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