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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最后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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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舔狗相对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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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也纳,英雄广场。

    由市长举办的一年一度的社交舞会已经开始了。

    站在广场中央大理石雕塑下的指挥家挥舞了一下手中指挥棒,管弦乐队的小提琴手就拉响了奏鸣曲的第一个音符。

    盏盏水晶灯在英雄广场的四周被逐次点亮。

    穿着黑白连衣裙的漂亮侍女们端着摆放有发泡白葡萄汁的托盘,像是飞鸟一样穿行在宴会的人群之中,黑色的蕾丝在长裙飘荡飞扬的衣摆中若隐若现。

    “我要失陪一下。”

    年轻的汤姆少尉侧过身,从正在围在中间的一位金发少爷所说的笑话逗的花枝招展,捂嘴而笑的人群间走开。

    他将手中的饮料一口喝干,轻轻喘了口气,把饮完的高脚杯放在了侍者手上的托盘上,然后从怀中掏出手绢擦了擦鬓角留下的汗水。

    骑兵少尉原本以为自己能对社交舞会这种场合感到游刃有余。

    事实上,自己错的有些过分。

    汤姆·斯坦,这位市属骑兵团第二独立营的少尉军官大半年前就已经成年了,与骨骼纤细,脸上还带着些许孩子的稚气的表弟克雷蒙不同,他早就已经成长为一名身材高大的年轻人。

    上个月,他的体重刚刚超过了一百九十磅。

    不过,以汤姆少尉的身高来算,他算不得胖,只是很壮。

    平日里他总是喜欢将马裤的下摆牢牢的扎进骑兵长筒皮靴的收口内,配上一头略微有些凌乱的短发,和薄薄的衬衫衣衫下蛮横生长的肌肉,这让他看上去像是某些家喻户晓的马球明星。

    从小到大,汤姆·斯坦在自己的小圈子里也像一位明星一样亮眼。

    他从来都是人群中众星捧月的核心,在家中他是男爵和夫人的心肝宝贝。私人文法学校之中,他是被人环绕着的斯坦少爷,未来的男爵老爷。

    骑兵少尉好像生来就有一种引人注目的特权,走到哪里都会受人瞩目。

    家里的女仆都会用爱慕的眼神看着自己,只要勾勾手指就愿意和他上床。

    学校的兄弟会中,每当汤姆用他那富有特点的又粗又重的声音清清嗓子,就可以在一片安静中用长辈教训晚辈的口吻训斥那些年轻的学弟们。

    可是在这个大理石广场上,往里里环绕他四周的一切魔法都消失了。

    在这里,他不再是那个独特的oeoy,而是一个无人问津的ooy。

    身边随便一个男孩的父亲就可能是议会的议员,或者在城外有着占地数千亩大型庄园的高等伯爵,随便一个姑娘的长辈也许就是某某钢铁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这些真正的大人物眼里,他这个汤姆和全国成千上万个其他刷盘子洗碗为生的汤姆没有任何的不同。

    名字后面紧跟着的那个叫做“斯坦”的姓氏并不能为他增进任何更多的光辉。

    如果一定要做出某个特定修饰的话,那就是“小男爵家来的”、“想要见识见识上流社会的无名之辈”。

    阶级这样的事物在过去的人生中从来都是他用来区分自己和其他人的界限。

    一端站着高人一等的自己,另一端站着维也纳城中的无数小市民。

    现在,汤姆生平第一次的变成了被阶级分割的另一端。

    讨好者变成了被讨好者,这让他有些失重般茫然无措。

    不过好在,他觉得自己今天的运气算不得太差。

    刚刚,有一位市里来的上校军官邀请他下个月一起去围场打猎。

    当然,上校主要是在邀请人群中央的那位金发少爷。

    金发少爷名叫爱德华。爱德华的父亲是创办了环西海岸铁道公司的工业巨富,母亲是一位公爵家二女儿,在这里也算得上超一流的家事。

    而汤姆·斯坦只是被当做了一名跟班小喽啰被顺带邀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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