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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最后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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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贵族精神(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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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中产挣到这笔钱要一百年。”

    “据说……只是据说……”

    管家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的说道:“今年的舞会照例在英雄广场上举办,但好像最主要的中央礼堂到时候会被临时皇室的卫兵戒烟,只有少数通过严格审查的人才有资格进入。这可是真正的大人物出行的规格,希望结交对方的人可多了去了。只是不知道这么兴师动众会大驾光临的是谁而已,对此市长阁下的口风很紧。”

    “我倒是知道,她的照片就在我的口袋里,不过是对方只有几个月大时照的。”

    克雷蒙在心中默默的想。

    虽然他没有从管家那里获得更多的信息,但是这已经足够了。

    至少此刻克雷蒙已经确认,墓室中父亲留给他的一切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他的手插在口袋里,悄悄捏紧了那个拇指粗细的小小的玻璃瓶,心跳的很快,就像抓住了打开新世界大门的钥匙。

    十几分钟后,汽车拐进了花园大道的一家宅邸的院子里。

    和那些大贵族在郊外动辄数千亩的世袭庄园不同,斯坦家这间位于市中心的房舍占地面积并不大,看上去却五脏俱全。

    三层高的摄政王时期风格的建筑,种满郁金香的花园,一条有着蓝花玻璃拱顶、水晶玻璃和十二根爱奥尼式样的红云斑石支撑的长廊,一直延伸到门口。

    这一切就像是从《四海兄弟3》或者格雷厄姆·格林的书里掉落出的老派体面宅邸。

    当年他爷爷十分心痛的花了很大一笔钱,才咬牙狠心从一个破产子爵手中买下了这套房子。

    这笔投资很明智。

    如今这套位于市中心花园大道的体面屋子,已经成为了斯坦家族最主要的门面之一。

    男爵是世袭贵族的最底层,在乡下农夫面前或许还是唬人的贵族老爷。但在帝国的艺术之都维也纳,有男爵封号的绅士一抓一大把,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爵位。

    可能和市议员与大法官住在同一条街上,却是财力的证明,说出去也是相当有面子的事情。

    至少克雷蒙发现他的伯伯每次和邻居们打招呼的时候,那张古板的方脸盘都显得面色格外红润。

    “克雷蒙,为什么没有和先生一起回来?听仆人说,你好像去了教堂后面的陵园。”

    汽车刚刚停稳,长廊朦朦胧胧的灯光下就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

    正准备悄无声息的向着自己的房间走去的克雷蒙,在看到对方的瞬间,他的眼睛立刻就像猫一样警惕的眯了起来。

    “晚上好,婶婶。”

    他注视着长廊下这个穿着深棕色丝绸长裙的女人,轻声问候。

    “我去父亲留在维也纳的墓园里放了一束鲜花。”

    这是克雷蒙早就想好的说辞,理由天衣无缝。

    身为儿子,去刚刚亡故的父亲墓前放一束花是很正当的事情。

    “看来你一定很伤心,在陵园里呆了不少时间。“

    婶婶从一边的贴身女仆手里接过雨伞,走到克雷蒙身边,审视着侄子。“真是可怜的孩子,我为你父亲的不幸遭遇感到伤心。”

    她爱怜的拉起克雷蒙的手,神情和语态就像是在抚摸那只她所养的金丝猫。

    “我们都知道,他要是能亲眼看到自己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为一名男子汉了,一定会非常的开心。”

    克雷蒙注视着面前的女人看上去慈祥可亲的脸,一语不发。

    婶婶是一个真正的贵族小姐。

    人们说,培养一个真正的贵族,需要三代人的积累。

    斯坦家族从爷爷那一辈才算真正的发家,如今还只是积累期的暴发户。

    但婶婶不同。她虽然也是男爵家的小姐,但她的父亲,爷爷,太爷爷……太太太爷爷全是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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