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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母看她回来的这副穷酸样,唉,估计想从她这拿点钱出来,是件不可能的事。
也是,穷酸样,她原本也对她没啥期待。
让她回来另有用处。
瞧瞧这待遇,居然连饭都不给吃了。
原主以前的日子过得肯定是和她一样没爹疼没妈爱的。
她以前也是个没人疼没人爱的小可怜。
这也不对,应该说她算是个国际留守儿童。
爸妈一直在国外做生意,一年回家的时间,屈指可数。
哪怕回家了,人家两位,那也是忙得不成人样。
哪有时间搭理搭理她。
长大后,因为她学习不行,才把她接到国外读了几年大学。
但是那时候,她也大了,不需要什么奢侈的父爱母爱了。
而且,本来也没住在一起过,反而待在一起哪哪都不自在,后来她还和同学一起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住。
不过,父母虽然没有对她尽到责,但是还有的物质条件可是一点都没亏待过她。
这原主呢,已经在乡下插队一年了,家里连个包裹,还有信都没有。
这次寄了,还是让她出点钱,说是家里大哥要娶媳妇了,让她拿点钱回来帮忙买三大件。
“小妹你回来了?”说话的是一个男人,长得吧,贼眉鼠眼,一般个头,长相一般。
这是沈家三儿子,沈长春。
沈长春一直往沈爱玲身边凑。
“嗯,回来了。”
“呦,这怎么下乡了,还越来越漂亮了。”沈长春看着沈爱玲这个样子,心里那个有些消停的心思,又咕噜咕噜往上冒了出来。
“那里阳光少。”沈爱玲有些反感他的眼神。
这眼神,非常像是后世她和朋友去酒吧玩,被一些男人盯着时候的样子。
这位不是原主的继哥,排老二,是李红春带过来的,居然对原主居然有那种恶心的心思。
“你这挨千刀的,怎么还在这里,不去上班?又偷偷旷工了。要是被你爸知道了,看他不打死你。”沈母本来在房间里打毛衣,听到声音走了出来。
一手打在自己儿子的胳膊上,这个不让人省心的东西。
“妈妈,妈,我没有旷工,今天我师傅有事,所以让我提早回来了。”他知道他妈的意思,不过他一早就听到这个“妹子”要回来,这不搞得他一整心痒难耐,毕竟这可是他稀罕了好久的人。
本以为这妹子下乡插队去了,应该变丑了,或是成了村姑一样。
没想到,这次回来,一看,人虽然穿的有些破烂的样子,可是呀,这脸蛋,啧啧啧……
居然越来越美了,细皮嫩肉的,实在是太招人稀罕了。
心里这是越发的痒痒了。
嘿嘿嘿……
“傻笑什么,还不赶紧去打瓶酱油,家里没有酱油了。”
“行,妈,给我钱。”
“你又没钱了?”
“没了。”就他那点工资,还不够他上几趟国营饭店呢。
“你呀,败家子儿,有你这个好大儿,真是你妈我的大福气。”沈母真是被这个小儿子气死了。
这工作了两三年,一次都没往家里拿点钱就算了,还老是从她这里挖钱出去。
“妈,你给不给,不给的话,我不去打了。”
“德行。”沈母从口袋里拿出几张钱。
刚要数一块给他,却一下子都被他抢走了。
“混小子,这是好几天生活费呢。”沈母气急败坏的嚷嚷着。
看了一眼沈爱玲那个房间。
“呸,”
等到了傍晚。
人都回来了。
沈长发也回来了,他也是跟着李红春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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