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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二章 汇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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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黑市”交易的店家已经涉嫌违法。

    如果东西是真的,那么只要交易,就违反了“文物保护法”或“刑法”。

    如果东西是假的,金额小的就算是虚假夸大,金额大就涉嫌诈骗。

    因为按照华夏现行的《刑法》、《文物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全华夏3000多处各类古玩市场、百万家商铺。

    以及数十万从事“工艺品制造”的人员,要较真起来,通通都是违法经营。

    只要没有正规拍卖纪录、国有文物商店购买纪录、或者切实的“遗赠”的证据。

    那么你手上的古玩,就属于“没有明确来源的疑似文物”,会受到诸多方面的限制。

    但全国上千万的收藏爱好者,百万级别的经营商家,不都在搞古玩吗?

    这就是当下最尴尬的地方,按照法律上的规定,绝大部分古玩的商品属性、交易手段。

    不是违反了《文物保护法》,就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卖真的叫犯法,卖假的叫骗人。

    可是如果“依法”,难道将全国的收藏市场全部查封?

    这也不现实。

    那几个大型造假基地,客观上刺激了当地的经济,带动了就业。

    所以只要以“工艺品”之名售卖就不会违法,当然实际操作起来,没几个商人会真的讲诚信。

    而民间的文物,国家也放宽了限制,可以交流但不可以交易,当然现实会更复杂。

    这一切的核心原因都在于:保护文物。

    民间的文物成了“私生子”,不允许交易。

    这样就真的起到保护文物的作用了吗?

    关注一下新闻,几乎隔几天就有一个关于盗墓、走私和拍卖行“销赃”的相关新闻曝出来。

    没有一个正规透明的渠道和鉴定机制,“钻空子”便成了当下古玩行业的主流。

    有人铤而走险去走私倒卖文物,有人成了拍卖行的“马前卒”帮其“洗白”。

    有人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干脆就搞“诈骗”吧,因为“诈骗”甚至比老老实实玩收藏更有“出路”。

    曾经的古玩“鬼市”变成了见不得光的“黑市”。

    明面上卖的全变成了假货;鉴宝专家们一面说着民间已经没有真货,一面又到处收着鉴定费帮人鉴定“真假”。

    拍卖公司的经营理念,变成了“国外的全是宝,国内的全是草”。

    在这种乱象之下,越来越多的“黑市”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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