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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怕自己再磕碰,徒增笑话,毁了自己英明神武的形象。
走路的时候又抬起手揉了揉自己的胸口,“唔.........”就是有点疼。
刚才磕到的时候没有注意,现在就感觉那两个长着包子的地方疼痛地要命,这玩意儿这么软应该是磕不坏的吧,不过不得不说这手感还不错嘛..........
屋内。
李旭颤抖着手打开了林默单独交给他的包袱,那包袱里面是他的婚服,他就要成婚了。
灰暗的布被打开,里面的鲜红就显得有些晃眼睛,这可是正夫成婚才能穿上的正红色婚服呢,真漂亮,忍不住抖开了衣服,放在身前比上一比。
吴氏看着自己的儿子身前鲜亮的红衣,泪水涌上了眼眶,真好看啊,儿子好看,儿子就要嫁人了,他真幸运,能赶上儿子一生一次的成婚礼,真好........
当初他只是半钱银子就被卖到了吴家,当了妻主的童养夫,哪里还会为自己办什么成婚礼呢,不,现在已经不是妻主了,他日后再也不是吴氏了,他叫李春杏。
李旭摸着手中的婚服,这料子虽然他没见过,但是外边买不到的一定是林默珍藏的,这款式也是他从未见过的,奢华也很漂亮,关键这衣服是适合他的。
想着他笑着摇了摇头,难怪前两天林默对自己..........原是要偷偷为自己量尺寸的。
林默当真是将自己放在了心上,他的姑娘啊,他就要嫁给她了,嫁给她.........日后是定会幸福的吧。
时间飞逝啊,他已熬过了多少的困难,就快要熬成了老男子,却终将修成了甜果,就要嫁人了。李旭的手轻轻地拂过喜服上的花纹,还是暗纹,几曾何时他也曾幻想过自己能身穿嫁衣,嫁给那女人。
到头来这梦,却是另一个小傻子实现了.........
“好看,真好看,这衣服好生漂亮,爹爹从未见过哪家出嫁的哥儿能在出嫁时穿着这样漂亮的喜服呢,这姑娘是用了心。儿啊,你要好好珍惜,爹不是想说教,只是这样好的姑娘,爹这么多年可就只见到这一个,爹能看得出来,那姑娘对你是顶顶的好,你这么多年在外受苦了呀,好在,你能遇见这么疼你的人,爹就算是明天就没了,也是能闭眼了..........”
说着,李春杏眼角湿润了起来,他在有生之年还能看得到儿子出嫁,真好。
李旭放下了手中的衣服,急忙拉住了李春杏的手,替他擦起了眼泪,“爹,这话不可说,林姑娘可是答应我了,日后爹爹可以和我们一起住的,等以后爹爹还要帮我们看着外孙呢。”
“这..........这不好吧,这不合规矩.........”李春杏有些犹豫,虽然能和儿子住在一起,可是,自己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村夫,会不会给儿子拖后腿。
“没关系的,爹爹,我手中还有很多房产,都是我置办的,爹可以安心住,想我了爹来就可以了,住的也不会远,几步路就到了,好不好爹爹。”
李旭难得撒起娇来,有了爹爹,自然是跟从前不同,他还是爹爹的孩子。
李春杏哪里受得了儿子对自己娇娇的样子,“好好,都听诺儿的,都听诺儿的。”明天也是儿子的好日子,这样哭诉可是不好,会沾染晦气的,不能再流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