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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唱,把李和平夫妇和刘姨娘逗得哈哈大笑。
亳州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大概千里地左右,李和平拖家带口的,走的自然慢些,三天才走了二百里。
他们遇到热闹的集市的就逛,天还没黑就住店,第二天太阳都晒屁股了,众人才启程。
李和平觉察到这样赶路不行,就决定每天投宿的晚些,白天启程的早些,还不能老是游玩耽误行程,众人知道他是要去上任,便也很听话,不敢造次。
李云珠想到他上一辈子的未婚夫,便是李和平这次上任的途中结识的,还是亳州地界的望族。
原因是李和平赶夜路,途中遇到了抢劫的土匪,正好遇到了同时赶路的邓文博,邓文博文武双全,相貌堂堂,一表人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了他们一行人。
然后两人相谈甚欢,惺惺相惜,相见恨晚,又加上同去亳州,更是觉得缘分使然,李和平脑袋一热,就把女儿许给人家了。
不过这一世,李云珠已经订过了亲事,所以,可能这种好事是落不到她的头上了。
李云秀见李云珠悄悄的看着自己,眼神里有些无奈,嗯……还有同情,便有些诧异。
“四姐为何这样看着我?”
“哦,我是觉得你年龄这么小,就要跟着我们赶路,怕你受不了。”其实我是为了你有可能会被自己的亲生父亲轻易的拱手送人同情你啊。
“哦,没事的,我坚持得住。”李云秀很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