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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暴君,我为大明续运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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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6章 民族瑰宝,发展紧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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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一旦爆发民变、敌寇突袭、乱兵窜扰,无城墙迟滞敌军,敌寇可直扑官署、仓库。

    纵使有内堡、炮台,城区沦陷、百姓遭难是既定事实,地方主官、分管治安官吏必定重责、罢官流放。

    旧城墙虽难挡重炮,但至少能拖延时日,给官吏组织抵抗、疏散百姓的缓冲。

    新式坊卡、巡防、烽燧体系尚属新制,规制未全、经验不足,短期内极易出现漏洞,一旦出事,朝堂非议、言官弹劾会接踵而至。

    第四,旧制修城墙,徭役征发有固定规制、地段。

    若是改为大范围修建炮台、墩台、巡堡,工事散布城郊、山野,民夫征调范围更广、劳作地点分散,督工官吏调度难度加大,极易引发民怨。

    民间有城方安观念根深蒂固,骤然废墙,百姓人心惶惶。地方官吏既要维持治理,又要安抚舆情,两头承压,极易激化官民矛盾。

    第五,自有城池以来,历朝历代的地方行政、治安、巡检、防务皆围绕城池构建整套流程。

    废除城墙等于推翻一整套基层办事旧例,各级官吏需要重新学习新规制、新流程,老吏习惯难改,行政效率短期大幅下滑。”

    ……

    六部尚书纷纷出声了,既给出了赞成了理由,也给出了反对的理由。

    赞成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修城和维护耗费日大、限制城池发展、对工业和商业不利;

    反对的是礼法、治安、军事安全等;

    想拆掉限制,但又害怕,两难的选择。

    听着群臣的理由,崇祯双眼微眯,对于城墙这个事儿谁都没有他有发言权,毕竟他是经历过的。

    华夏大地上的城池至少有数千座城池,但在后世能存世的百不存一。

    第一座被拆出城墙的大城是天津城,那是在一九零零年联军占据天津后,以军事和卫生为由强拆城墙,年底动工,历时两年拆完,并写入条约永不再修城墙。

    在之后的三十年中,一些通商口岸接连拆除,诸如汉口、上海、杭州、广州、重庆等拆除,原因很多,如为修铁路、马路、卖砖创收等。

    到了三十年代,大战爆发了,为便于疏散、防城墙被日军利用,国民政府下令各地拆墙。

    大战结束后,为了发展以及北京的样板效应,全国城墙纷纷拆除,除了极少数还没有来的及拆、没钱拆的被列入文物保护,得以幸存。

    但让政府真正下令拆除城墙的依旧是两个方面,一是冷兵器时代的盾牌,挡不住现代战争的矛。

    先是物理层面的失效,传统砖石城墙在近代线膛火炮面前不堪一击,无法再提供有效的保护。

    既然花巨资建起的城墙在战争中也守不住,再投入资源去修建自然就失去了意义。

    其次则是战术层面的不便,大战的那一段时间里,沦陷的城池成为扶桑的坚固工事,同时为了在敌军空袭时,方便城内百姓快速疏散到城外乡村。

    二是从发展上看,城墙从保护圈到围困圈。

    首先是传统的城门狭窄,根本无法满足汽车时代日益增长的车流需求,成为交通堵点。

    其次随着人口涌入,老城急需向外扩张,而坚固的城墙就像一道紧箍咒,牢牢地把城市锁在了有限的空间内。

    拆墙扩城,就是为了给城市发展松绑。

    三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许多地方政府财政吃紧,而拆除城墙后的城基土地可以标卖出让,拆下来的城砖、城石还能用于其他市政建设,一举两得。

    从这一方面来看,当战争远去、和平与发展成为主题后,城墙的角色也随之反转,从城市守护者变成了城市现代化的绊脚石。

    按照现在的发展,二十年城墙就会成为城池发展的紧箍咒,三四十年后,城墙的军事防护就失去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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