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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拒绝申请,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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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群里突然出了一个叛徒(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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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到法院上,那找谁说理去啊?】

    【别说了,我看以后那些人出门遛狗,还有没有敢不牵绳的。】

    【遛狗牵绳,不仅是在保护别人,其实也是在保护自己,不然要是出了什么事,你根本就不占理。】

    【……】

    如网友们所言。

    那些宠物群里,群主和管理员已经发布群公告。

    呼吁大家出门遛宠物,千万要记得牵绳啊!

    反正话已经说出去了,听不听是他们的事。

    不过但凡知道这个事情的,想必不用说他们都会听。

    至于那些勇于作死的,就随他们去吧。

    类似遛狗不牵绳、不戴狗证等行为,是违反《动物防疫法》的啊!

    既然是违法行为,那怎么办?

    热心网友们对这一话题,讨论出了解决方案。

    任何公民看到这类违法行为时,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制止。

    如果不敢上前制止,或者觉得上前制止有危险的,你可以打电话去举报嘛。

    违反相关规定的,会有管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会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多次警告仍不听劝进行改正的,会没收其宠物。

    也就是说,在小区里等看到有人遛狗不牵绳之类的,你怕得罪人的话,就打电话去举报吧。

    有些人当面提意见,他可能不会听,以为你在大题小做,甚至觉得你多管闲事之类的。

    但仔细想想,放着这种隐患在我们身边不管,真的好吗?

    特别是家里有小朋友的,说不定一个疏忽,因为某些人不牵绳,就会酿成大祸。

    陆仁嘉一路看下来,给这些仗义执言的网友们点了个赞。

    一个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影响毕竟有限。

    全民法律意识提高,才能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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