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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拒绝申请,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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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我家里也突然有点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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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辞别了二人,陆仁嘉和甄妍再次坐上了摩的,赶往县城。

    乔月县派出所。

    两人的到来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主动上前问道:“二位来派出所有什么事情吗?”

    陆仁嘉笑了笑道:“你好警察同志,我们是来报案的。”

    “报什么案,你们被坑了?”民警疑惑问道。

    这两人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来到这小地方被坑点钱很正常,一般金额不大的话,还是调解为主。

    陆仁嘉哭笑不得,反问道:“经常有外地人来这里被坑?”

    民警有些尴尬,道:“也没有,就是……还是说说你们过来干嘛吧。”

    陆仁嘉点点头道:“嗯,我们倒是没有被坑,我们过来是因为接到粉丝的求助,就是乔石村有个老人叫乔元顺,他被四位子女遗弃在家长达七年。”

    “而且七年前,乔元顺由于常年劳作造成的脊柱损伤突然复发,就想问子女要医药费去看病,但他们一个也没给,老人的病就这样拖着没有去医治,当年就已经瘫痪了。”

    “这七年来,子女对其不闻不问,赡养费就从来没给过,也没有回去进行探望和关心,甚至连电话都没有打过一个。”

    “可以这么说,他们完全不管父亲的死活,每次都是老人主动打过去的,你也知道,老人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又瘫痪在床,而子女理应对父亲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

    “但是他们非但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还对老人恶语相向,咒骂其赶紧去死、活着就是想拖累他们之类的话语,很伤人。”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四位子女已经构成了遗弃罪,希望警方可以对此立案调查,早日给乔元顺老人一个公道。”

    眼前这名民警同志已经傻了,遗弃罪这种罪名,在他们这种小县城很罕见。

    一般只听说过婴儿被父母遗弃的,但老人被子女遗弃的,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可以说,遗弃老人的案例,他从来就没有处理过。

    倒是一旁的老民警翟锐杰,听到一半就凑了过来。

    关于遗弃罪,他倒是清楚得很。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

    上面的扶养义务,并不是狭义的扶养,而是广义的扶养,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

    很显然,父亲和子女之间是存在赡养与被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但这种赡养义务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因年老体弱或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或行动不便,需要人供养、照顾和关怀。

    还有,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所以,是否构成该罪,要根据遗弃行为的方式、行为对象、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而陆仁嘉所说的七年期间不闻不问,不提供生活来源,也不给医药费、赡养费。

    这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病情加重、瘫痪在床、身体严重损害、生活不能自理,致使被害人生存困难,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属于情节恶劣!

    同时,他们这种行为,是故意的!

    即他们明知这种行为会使父亲的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状态发生。

    因此,遗弃罪用在这个报案上,是成立的!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陆仁嘉口中所说的都是实话。

    想明白后,翟锐杰开口问道:“这位先生,你说的这一切,请问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吗?”

    陆仁嘉笑了笑,拿出了手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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