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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拒绝申请,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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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你最好配合!(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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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犯诈骗罪!

    按照三人在作案中的身份……以及从中获利的金额。

    建议判宁中胜、沙长波和莫伟光三人有期徒刑,分别为十二年、十二年、八年!

    审判席上,郑国华点点头,将目光投向被告席上。

    “三位被告人,你们是否听清楚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

    听到问话,三人依次回答‘清楚。"!

    “现在你们可以针对公诉人起诉指控你们的犯罪事实,依次为自己进行辩护。”

    对于上诉犯罪事实,宁中胜、沙长波和莫伟光三人均表示没有异议。

    其实他们具体作案多少起,他们自己都记不清楚。

    因此起诉书上控诉的犯罪事实,只会少,不会多。

    这些都是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发出的控诉,不容辩驳!

    陆仁嘉说到底只是一名大网红,在他的号召下收集的信息多少会有遗漏。

    那些没看到视频参与报案的,不知道还有多少。

    而且三人在作案的时候,收的不止是转账,还有现金。

    对此,他们自然是不会有异议的。

    在律师的告诫下,三人心中只有一个想法,积极认罪,争取减刑!

    审判席上,郑国华点点头道:“目前本案的尚无争议,下面开始法庭质证,请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

    原告席上,公诉人严声开口道:“下面出示本案的证据……”

    公诉人一一开始展示收集到的相关证据。

    首当其冲的,无非是陆仁嘉那边收集的视频等资料。

    因为证据视频过多,只挑选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当庭播放。

    南思学那一组视频、转账等证据,由于最新,很幸运的被选中。

    旁听席上,他激动不已,小声的对旁边的家人们哔哔。

    然而,迎接他的却是一个白眼……

    紧接着的,警方从他们身上搜查出来的证据。

    行车记录仪录下的视频、对话,三人手机里的收款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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