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开局拒绝申请,吃亏是福!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80、有被安慰到(4/4)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的写着,案件将于五日后在星月城星光区人民法院开庭。

    上面那个名叫陆仁嘉的人,起诉她的罪名正是诽谤罪。

    而她将作为被告,参与本案的开庭审理。

    看到这,伊荼脸色惨白,想起了前几天收到的那条私信,还有看过的那个视频。

    同时,她也想起了闺蜜说的话。

    “多大点事啊,评论里骂他的人那么多,他告得过来吗?”

    “别瞎想,他就是吓唬吓唬我们,怎么可能会因为这种事情就去法院起诉嘛~”

    “再说了,主犯他都告了,我们不过是被不明真相误导的吃瓜群众而已,又不是故意的,他不会抓着我们不放的。”

    “你要是喜欢道歉你就去道歉呗~反正我不会道歉。”

    “……”

    伊荼突然觉得好委屈,眼泪不受控制的从眼睛里流了出来。

    她在小破站上的昵称是一只小兔几……

    而她发出的评论,前半句其实没什么,但是后半句……

    “大家一起努力为视频增加热度,争取曝光这个人渣败类!”

    脑海中浮现出这句话时,伊荼崩溃了。

    这条评论具有侮辱、诽谤、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的性质,而且点赞数有两万多,底下的评论回复也有几千条……

    这个情况,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所以,她确实是构成了诽谤罪!

    而诽谤罪的立案和判刑标准她也查过,以她这个情况,好像是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吧?

    伊荼原本在看完私信,又看了‘路人甲"发布的视频之后,想要去道歉的啊!

    可是,她的闺蜜张小美把她给劝住了。

    张小美还信誓旦旦说什么‘多大点事"、‘告得过来吗?"‘吓唬吓唬?"‘又不是故意的"……

    但是现在呢?

    法院传票都发到手里了啊!

    伊荼在泪眼朦胧之中,抹了把眼泪,迅速登录上了小破站。

    随后,看到闺蜜张小美也没有发布动态道歉。

    她才稍稍感觉,有被安慰到。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