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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沐:构成诽谤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发布传播谣言处罚是:处伍以下拘留或者百玩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诽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苏沐她直接打了一大串,关于造谣生事要承担的。
,苏沐好刚。”
“所以到底是真是假?”
“苏沐都发澄清了,应该是假的。”
“我就知道苏沐不是这样的人。”
“就只是发个澄清谁不会啊,没准只是吓人的。”
“对啊。”
“而且照片都照到正脸了,难道还不能证明什么吗。”
“去警察局就不能是什么事吗,为什么就是被抓了。”
“…苏沐的粉丝又来洗了啊,洗衣机一个。”
“吃瓜。”
“如果苏沐真的干了,我会脱粉,但你们连证据都没有,这么肯定苏沐进牢了。”
“肯定是有人看不得苏沐好,来黑苏沐的。”
“那照片怎么解释?”
“你就只会这一句?”
“呵,不敢说了吧”
“……………………”
“…………………………”
“有种直接拿出证据,不然就滚”苏沐点赞了这条某博。
“看苏沐点赞了这条某博。”
“不会吧,那难真的是假的。”
“太好了,我劝各位吃瓜群众,不要太早下定论。”
“对,让子弹多飞一会。”
“等一下如果苏沐不是进牢了,你们多尴尬。”
“如果苏沐真的进牢了,那也关你们什么事。”
“………………………”………………………………………………………
倪婉茹看着逐渐好转的评论区,怕苏沐看到什么不好的言论,就立刻打电话过去,早知道先不让苏沐看某博了。
“啊沐,你没事吧。”倪婉茹关心地问道。
“没事的倪姐。”苏沐笑着说。
苏沐已经和警察局取得了联系,让他们澄清一下。
“真的?”
“在倪姐心里我就是那么碎弱的人吗?”
“那我就放心了,如果有什么事要跟我说,知道吗。”
“知道了。”苏沐笑着说道。
“对了,你想怎么澄清。”
“已经和警察局那边联系了,顺便把发博的人查清楚了。”
“…这么快吗。”倪婉茹觉得自己这个经济人好像没什么用。
“嗯,不要担心了。”苏沐安慰着倪婉茹。
好像须要安慰的人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