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为王荣景。
人是很奇妙的物种,有时候记忆里很差,看过一眼的东西轻而易举就遗忘在脑海里。但是人的记忆又很奇怪,就如同是在凭空拼凑一副拼图,当所有有关无关的碎片慢慢聚集在一起的时候,那些缺位的空白的记忆却从脑袋里的某个位置跳跃而出,把遗落的地方给补足了。
那时候她刚进公司没多久,年轻气盛,沉浸于工作与事业,其他地方却又异样天真。
以为公司种种产业都应该属于做得好的人。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直到宋明志背着自己将最赚钱的行当分给宋万起。
明明她才是工作优秀出色的那一人。
她不理解,与宋明志大吵一架,当着他面砸碎了他书桌上的那一对清代的铜胎珐琅独角兽。
不解气一般,将他桌上叠放的文件资料全部推翻,这才怒气冲冲地离开宋家住宅。
那时血气方刚人又天真,说不要就不要,跑出去自立门户。现在想想,虽然自己混出头,但是为什么不要家产?她不要?难道便宜别人?
她走进二层洗手间,用冷水洗脸,从衣兜里掏出手帕一点点擦拭脸上水珠。
宋万起那白痴,干一行亏一行。唯一爱的就是酒吧猎艳,用假名在酒店开房。上到男星下到酒保,真是恶俗。
至于生意,她没见过比宋万起更不靠谱的人了。偏偏这种人,这种人,抢了她宋青云该有的东西?怎么能不气。
宋明志如此提携自己,在她大学毕业后将公司要职给她,并且郑重其事地拍她肩膀。
“青云,宋氏的万千产业记挂在你身上。你可要多多努力,不要让我失望。”
原来是为着这一出,给自己那废物长子当看门人。
出去时迎面撞上宋济之,她对这私生子亦无好感。当然没什么好脸色。
宋济之却对她谦恭一笑。
他叫她。
“二姐。”
可以忽视了她脸上的挫败之色。
宋青云更觉侮辱。
她怒气冲冲地下楼离去。
就是这个时候,出大门时,经过客厅,看见一年轻女佣拿着小汽车正在逗弄一个小孩。
她停下脚步,皱起眉头,家里什么时候有的孩子?
她走上前去。
“这是谁?”
那孩子埋着头,小巧手指摆弄着玩具小车,颇有兴趣地模样。
女佣低声作答。
“是王小姐带来的。”
“哪个王小姐?”
“就是那个……”
宋青云了然。
“她人呢?”
女佣一五一十道。
“上楼去了。”
宋青云不再追问。关她屁事。
她淡漠扫这女孩一眼,然后离开了。
后面的事情不用赘述。
王荣景死在了车祸里。
如若不是宋明志告诉她王荣景与王一贤关系,她还真不会想起这件事情。
还有一件事情。
“青云,是宋济之杀了王荣景。”
“我只有你了,青云,只有你了,我唯一的女儿。”
宋济之杀了自己亲妈?
当然,他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宋万起就是个草包,宋济之才令她忌惮。所以说宋万起杀人,她从一开始就是怀疑的。
但是,话说回来,宋万起也不是不可能做那种事情的人。Y染色体本就携带暴力基因,所以不管如何被父母宠溺,家庭如何幸福,他发疯的几率本就大。
王一贤王荣景如此相似,那女孩儿,对了,被王荣景带着的那女孩儿。
如果宋济之杀了王荣景,除了宋明志以外,那女孩儿就是唯一的目击者。
为何如此确定,因为不管她怎么调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