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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乍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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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14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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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麦让陆之和尝第一口,自己握着筷子眼巴巴地望着他,等一个评价。

    陆之和自然看出她在期待什么,倒也给面子,细细地品尝之后,点头:“味道不错。”

    乔麦松了口气。像他那样生活阅历丰富的人,要在饮食上让他惊艳并不容易,她只求不出错就好。

    陆之和吃着饭,想起什么:“对了,中秋国庆连放九天,你有什么安排?”

    乔麦滞了下,摇头:“没。”

    莫淇淇要回老家,几个大学同学外出旅游,只有她一个人无处可去。

    陆之和有些意外:“不回家么?”

    乔麦眼神黯了一瞬,很快又被她强行提亮,故作开朗道:“不回,坐飞机太贵,坐火车太久,不如等到过年的时候再回去,反正也没几个月了。”

    陆之和了然地点头:“到时等我电话。”

    乔麦嗯了声。反正这个黄金大假她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不如等他安排,就当消磨时间了。

    两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饭局到了尾声。

    这时传来一道声音:“学姐,这么巧啊,没想到你今天会回学校吃饭。”

    乔麦背对来人,只听声音就后背一僵。

    这时李莎莎挽着陈陌胳膊,已来到桌前,她脸上挂着刻意的笑,表情有些胜利者的高傲。

    陆之和看着乔麦脸色沉下去,她没有抬头,似乎并不打算搭理来人。

    李莎莎歪着脑袋看她,唇角勾笑:“学姐不是吧,连声招呼都不肯打?好歹我们也算是认识一场,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吧。”

    乔麦心里开始骂娘了。

    李莎莎比乔麦低一届,现在还在校就读。

    论长相和身材,李莎莎不如乔麦。

    但她比乔麦会打扮,会来事儿,会服软,性格更招男生喜欢,不像乔麦总是素面朝天,看起来柔弱,骨子里却很倔强。

    当年乔麦在系里因为长得漂亮所以有点小名气,李莎莎明知她和陈陌交往,却还是出手勾搭。

    对于把陈陌撬走一事,李莎莎非但不觉得愧疚,反而引以为傲,这证明了她比乔麦有魅力。

    后来在校园里偶然遇见,她也会像今天这样,故意找乔麦说话,阴阳怪气几句。

    乔麦是一万个不想搭理她,像李莎莎这种人,越搭理她她就越来劲。

    可今天陆之和在,又是公共场合,她也不好表现得太生硬冷漠,表面功夫总是要做一做。

    “是你啊。” 乔麦扯开嘴角,皮笑肉不笑:“有什么事吗?”

    李莎莎把陈陌胳膊挽紧了些,笑说:“没什么特别的事,就是过来打个招呼。”

    乔麦假笑两声,没再接话。

    李莎莎侧头看了陆之和一眼,眸子微微发亮,好奇道:“学姐,这位是?”

    乔麦一时语塞。她和陆之和的关系该怎么定义?似乎不是朋友,更算不上恋人。

    干咳一声,她掩饰地摸了摸鼻子:“是我的客户。”

    客户?陆之和眼睛微微眯起来,似乎有些不悦,但并未开口。

    李莎莎闻言轻笑:“这么久不见,学姐变幽默了,都会开玩笑了。”

    她说着拍了拍陈陌手臂:“看吧,我都说学姐有新对象了,不会介意以前的事,不用尴尬。”

    陈陌表情僵硬,没敢看乔麦。

    李莎莎再度看向陆之和,松开挽着陈陌胳膊的手,朝他伸过去:“你好,打个招呼吧,我叫李莎莎,是乔麦的学妹。”

    陆之和微微掀起眼皮,扫了李莎莎一眼,随后收回视线,不动如山地坐着,完全没有要给对方面子的意思。

    气氛一时凝结。李莎莎的手僵在半空,进退两难。

    这时陈陌有了动作,他抬手抓住李莎莎腕子,一脸只想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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