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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途中同旅团的孙达志几人见色起意,而同为女生的何雯等人也置若罔闻,最后罗森羽绝望不堪跳崖自杀。
为了报仇,罗森罗精心策划了十年,用各种手段把当年的那些人再次聚集起来,在一栋山间别墅里,用血债血还的手法将一一众人杀害。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罗森罗的“复仇小队”里多出了两个完全无辜的路人,一个就是警校出身的女主林昕艺,在罗森罗杀人她破案的过程中,罗森罗对她产生了浓厚兴趣,当然放了她一条生路;
至于另一个人,便是原身。
原身最后也没有被罗森罗杀掉,只是出了场“意外”折断了赖以交流的双手,并在罗森罗刻意留下的证据引导下,被林昕艺推理出是杀人凶手。
于是在小说开篇这么一个用来引出人物背景的故事里,惊吓过度而又没有多少辩解能力的原身成了罗森罗的替罪羔羊,用自己的生命与清白为罗森罗与林昕艺的相识相爱铺平了道路。
配角的命果然不值钱。
再次仔细阅读小说,顾零发现其实书中有很多地方都指明了罗森罗就是凶手,可女主林昕艺却偏偏像是没看见似的看破不说破,心甘情愿地配合罗森罗,与他玩着追逐游戏,最后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让无辜的原身担上杀人犯的罪名……
【本次的任务就是找到真正的凶手,并让凶手和林昕艺都受到应有的惩罚】
应有的惩罚?
原作中林昕艺为了她所谓的“爱情”,背叛了公平和正义毫不犹豫地就牺牲了原身——这次就换她被她所爱的罗森罗毫不犹豫地“牺牲”,希望她在暗无天日的大牢里能想清什么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至于罗森罗,他为姐姐报仇的本意没错,但借着报仇的名义滥杀无辜却是有错,既然他执念念成了魔,口口声声说要追逐他所谓的“光”,那么就让他亲眼看着光熄灭在他面前——
你看,她宁愿死,也不愿陪在他身边。
也许罗森罗真的已经孤单到想随便抓个人当家人的程度,但相处不多的几日下来,顾零更愿意把罗森罗对他姐姐或者对自己的感情理解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因而她最后才会顺从原身“想亲眼看见林昕艺遭报应”的心愿,并在林昕艺暴走时替罗森罗挡刀,让他从此永远“得不到”,也永远无法拥有“最好”。
第二次采用“以死明志”的险招,而且这一次的情况还要比第一次的还要惊险,顾零甚至都做好了任务失败的准备,但如今看来她又一次幸运地误打误撞完成了任务。
慢着,幸运?
顾零忽然想起了她抽中的那个【欧皇在世】一次性技能。
她记得在小说里,原身好像并没有来月事……又联想起那天晚上罗森罗的一些古怪举动,顾零忽然有一个大胆却可信的猜想:
罗森罗给她准备的那杯牛奶里,加了安眠药。
只是她因为喝的少的缘故半夜就醒了过来,刚好碰见作案回来还没处理完血迹的罗森罗,要不是她当时突然来月事给了罗森罗一个解释的台阶,自己恐怕……根本活不过那一晚。
而且,原身与罗森罗非亲非故,但她刚穿进去的时候罗森罗却一口一个“姐姐”的叫唤……现在想来那分明都是试探——
所以从一开始,罗森罗就知道她不是原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