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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挂在手神通在身,仿佛一切都尽在掌握,我举手投足之间无所不能,好像能完美利用这些外物跟自然,心想事成达到目标一样。
再比如第二颗“石子”飞出去,好巧不巧的打了一辆小货车的底盘一下,然后就有一块刹车鼓碎片崩飞过去,正中第二个人脖颈大动脉,血流如注当场就昏死了。
这两个人的死就够寸了,而第三个人的死法,才真的让人拍手叫绝。
他躲在远处一个阁楼顶上,用望远镜监视,见事不好这就想快速回身下去,可就在他准备推门出去的时候,我的一片龙鳞帮他猛地一拉门把手,一下子把他给闪了出来。
这种死法可能性很小,却绝对存在,他一下子冲进前面的楼梯井,惨叫着飞流直下三千尺,摔死了。
我确定四下再无眼线后,伸手摆车直奔律师楼,去听王刚律师的汇报。
还是那块地皮补办手续的问题,真就出在了实际拥有者韩氏集团的身上,原来就连王刚律师都不知道,在金妙可的离婚协议后面,竟然还有一份她签署的秘密协议:这块地如果想出让的话,只能卖给韩氏集团。
不卖也可以,那就要我自己开发这块地,可这需要我名下有一家完全控股的,顶级建筑公司的资质才行。而现在的我,被说顶级资质,就连最低级的建筑公司都没有一个。
距离开发这块地的有效期,我还有不到两年的时间了,如果我不开发又不卖的话,到时候就啥也没有了,时效过后,韩氏集团有权免费得到这块地。
王刚律师紧急叫我来的目的,就是代为传话:韩氏集团现在想以三倍的价钱,拿到这块地的开发权。但是他们也说了,要是我一时拿不定主意,价钱会每半年递减一半,一年半后再想出让,就真的是合同上的原价,只值一张封皮的钱了。
更坏的结果是,到了时效期外,我就一毛钱也得不到了。所以王刚律师一番好意,建议我立刻做出决定,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