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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兰顿,你回来了。”才一进门,一个穿着发黄白背心的中年男人打了声招呼。
“是的,店长,我先把东西放到厨房,就过来帮忙。”布兰顿边说边往厨房走去。
“好的,待会让你尝尝今天新进的果酒,味道是真不错!”格兰特先生笑着回了一句。
格兰特夫妇开着这样一家旅店,虽然不能给他多少美食,但却能给他一口饱饭。
也正是格兰特先生教给布兰顿读书识字,虽然格兰特先生认识的字也不多,但总算给布兰顿打下了些基础。
可不要小瞧了识字这件事,维尔镇有2500人,除去男爵、镇上的那些官员和他们的家族子弟,识字的不会超过100人。
所以布兰顿对格兰特夫妇很是感激,毕竟相比饿肚子,住在野外担心受到野兽、或者地精的袭击而言,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尊敬的神箭手阁下,今天晚上我们能有兔子吃吗?”听声音也知道这是酒鬼弗兰,这是一个极其喜爱喝酒的男人,他给人的感觉就是每天都要喝两瓶伏特加,之所以是两瓶而不是三瓶,是因为旅店早上不提供酒水。
“很抱歉,弗兰先生,今天没有兔子,不过有两只野鸡。怎么样,要尝尝吗?”布兰顿微笑着回答。并不在意酒鬼弗兰对自己的称呼,毕竟自己确实有一身不错的弓箭技巧。
这个世界战斗实属平常,对于他这个在和平安定的环境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灵魂来讲,系统性的学习砍人,然后抄刀近身子开打,明显不符合他的性格。
毕竟上辈子他连鸡都没杀几只,而且也不符合他的实际情况,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士前提是有一副好身板,但你让一个10多岁刚吃上两顿饱饭的孩子,去修炼战士的格斗技巧,就显的有些难为人了。
前世的布兰顿曾是五火球神教的忠实成员,而他今生不得不放弃这个习惯,因为距离他最近的法师住在灰熊城,而且学费也不便宜,偏偏当时的布兰顿却连路费都没有。
攒钱然后购买弓箭、练习弓箭技巧,就是布兰顿为了以后讨生活,不得已做出的选择。
而成为德鲁尹学徒,则是杰森大师来到维尔镇之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