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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向郑洲一脸不悦,眼底的戒备一闪而过,“你进屋之前不应该事先敲门吗?”
“……”老兄!现在是谈论敲不敲门的问题吗?
这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郑洲都快急死了!
“你俩都是男人,是兄弟,咱们村这么多姑娘你一个都看不上眼?”
非要跟自己兄弟亲嘴?
后半句话他怕挨打,没敢说。
“都看不上眼,以后我和大宝的事你只当作看不见吧。”
今天的事,沈绍卿自觉是他大意了,只因为当时被气昏了头,便不管不顾在广播室里亲了那个小家伙。
幸好是被郑洲撞见的,如果换作别人不会像现在这样好解决。
对于郑洲的人品,他还是相信的,如果郑洲真敢大嘴巴往外乱说引来流言蜚语,那他就调动所有关系和童大宝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无论如何,他都会把童大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不让其受到一丁点伤害。
“不是,你俩是什么时候的事啊?”郑洲烦躁地挠了挠头发,那一脸愁容的样子,仿佛他才是当事人。
见他一直没表露出厌恶,鄙视的神情,沈绍卿稍微放下了一丝防备,“他还没答应和我在一起,就被你撞见了。”
“童大宝搬出去是不是因为这个?”郑洲突然想明白了两人最近在闹什么,见沈绍卿点头承认,他无奈地叹气,“我也不知道还能说啥,不过这事我会替你们保密的。”
“谢谢。”沈绍卿难得展露一抹真诚的笑颜,“还有一件事希望你能帮忙。”
“啥事?你说!”
“被你发现的这件事,我不希望大宝他知道。”他怕会把那个胆小鬼吓跑。
“……”郑洲听了,被酸得有点倒牙,这还没怎么地呢就这么护着了?
原来两个大老爷们处起对象也能这么腻歪……
“行,你放心,我对谁都不说,就连做梦都不说!”
事情解决起来比预想中顺利。
傍晚,童颜很认怂地跟在沈绍卿身后回了村。
她算是被这个男人吻怕了。
不过,搬回知青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壮着胆子和沈绍卿约法三章。
第一,不许再亲她。
第二,她需要好好想想,暂时不谈感情之事。
第三,第三……她还没想到!
就这样,时间一晃而过……
如今已是早春。
在东北,初春的气温往往要比冬天还要寒冷,尤其像杏山县这种内陆地区更甚。
最近村里流出一则传闻,有人在杏山上看见了一头大野猪。
据听说那头猪看起来能有好几百斤重。
这让整村人都为之兴奋,这年头想吃块肉特别不容易,过年分的猪肉早就被吃光了,如今个个嘴里一点儿油沫星子都没有,大家都想上山绞野猪。
野猪肉是好吃,但危险性也很大。
高大根原本不想理会这则毫无根据的传言,但架不住这生产队天天有人来给他洗脑。
仿佛不去山上杀野猪就对不起广大的父老乡亲一样。
最后实在拗不过他们这帮人,便决定周末组织大家一起上山寻猪。
只此一次,如果找到那是幸运,如果找不到以后也都别再提这事。
更不可以私下里偷偷上山去找!
以前读过那么多网文小说,每一部年代文里几乎都有野猪出没,如果哪一部没有野猪,那这部小说简直就像没有了灵魂。
童颜特别好奇年代文里的野猪是长什么样的,于是自告奋勇地加入到绞杀野猪的行列当中。
她的金手指对人有用,至于对猪有没有用她暂时还不清楚。
她去,沈绍卿必定会跟着。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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