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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逆袭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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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都是骗人的(二合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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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P3网站这么做,真的不会有事?”

    刚刚雅虎参观出来的楚青一行人,并没去MP3公司。

    沉蓝鹏想到楚青之前让MP3网站卖播放设备的事情,有些担忧的问道。

    “有什么问题?文件是用户自己上传的,和网站又没关系。至于播放设备,又没录音功能?并且顾客的MP3源文件还是在外面设备上生成的,他们怎么找都找不到我们头上。”

    楚青知道他们在担心什么,在米国版权管理是很严格的。

    然而MP3却完美规避了1992年推出的家用录音法(AHRA)。

    上一世,米国版权委员会RIAA,起诉米国最早的MP3设备销售商Diand。之所以打了三年任然败诉,问题就是出在这个法桉上。

    联邦上述法院,认为MP3本身具备播放的功能,播放的音乐则是藉由计算机硬盘(HardDisks;HD)所重制。

    而计算机亦非AHRA所规定的数字录音设备的一种,因此,法律认为MP3播放设备并不侵权。

    至于网站的MP3音乐,在这个时候就更不会有大问题。

    互联网从一开始鼓吹的就是开放,免费,自由。

    MP3网站,在楚青的授意下,完全抓住了这点。

    所以MP3文件,全是用户自主上传,和网站没有任何关系。

    况且米国当局,目前在大力发展互联网,就算被RIAA告上了法庭,说不定还会促使国会早点通过避风港法条。

    互联网的避风港法条,原来是1998年推出的。

    但是在1995年最早一版《数字千年版权法桉》中,就已经起草了关于版权方面的规避条款。

    所以,不管怎么打官司,MP3网站都不会输,因为它身后站的是整个互联网行业,还有所有华尔街的投资者。

    米国的判例法,就注定了,这种对互联网行业发展不利的桉例,不可能成功。

    表面上看是MP3和音乐版权方面的问题。

    其实是米国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之间的发展矛盾。

    只要理解清楚了这一点,所以楚青才不会担心MP3网站会被真的干倒。

    他们的股价可能会因为RIAA的存在,而显得不那么好看。

    可这并不会影响步步高的MP3,跟随网站一起打开市场。

    “可是我们才刚刚和版权委员会就DVD达成合作,这会不会对我们之间的合作有影响。还有MP3会不会遭到他们的抵制。”

    深海背后的老板是楚青,这在米国的投资圈已经不是秘密了。

    而他刚刚才和版权委员会达成正版DVD合作,转身就去投资MP3来帮着搞盗版音乐。

    这怎么看,怎么让人感觉违和。

    “DVD的合作是DVD,MP3是MP3,两者并不冲突。”

    “况且他们不是一直讲求的是生意就是生意嘛,深海作为一家投资机构,发现好的互联网项目,干嘛不投资?”

    “至于MP3,我们在一年多以前,就在亚洲销售了,并且我们一直支持的都是正版下载,要怪只能怪米国这边,没有能下载正版MP3的地方而已。”

    楚青第一次发现,生意就是生意这句话是如此的好用。….

    当然,如果只是为了这一点,楚青完全用不着去那么积极的支持MP3网站。

    又是投资,又是想办法帮他们拿到更多的融资,还给他们能活下去的盈利点。

    他的每次出手,都有更深层的含义。

    那就是用盗版MP3,来迫使唱片业,接受后续出现的正版MP3。

    上一世,唱片业在面对苹果提出的音乐商店的时候,他们之所以答应得那么快。

    就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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