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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大量的民间资本纯粹存在银行收取存款利息,收益太低,需要一个更为灵活且收益较高的收益平台,由此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民间融资市场。
民间融资的活跃,当然会导致一系列问题。
当募集的资金达到一定数目,募资者实际又完全没有投资行为或者有效放贷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不以新募集的资金来偿还利息以及本金,为此募资者必须募集更多的资金以维持巨大的息差。
此类行为实际上已经由纯粹的商业行为演变成了金融诈骗。
国家为了进行防范采取一些措施,但是并不能将所有民间融资一棍子打死,还得留有一定余地。
关键在于合法与非法需要有一个边界。
如果没有这个边界,你向别人借一笔钱,也属于非法集资范畴。但如果不干预这类集资行为,就很容易引发一系列严重问题。
比如会导致某些人集资几亿、几十亿花天酒地,根本不考虑归还也根本无力归还,从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东山县一直有民间借贷的传统。只不过这种民间借贷的数额较小,虽然引发了一些纠纷,但是因为标底小,处理起来相对容易。
直到一个叫金英光的房地产老板,由最初的借贷经营发展到后来靠借贷敛财,事态便完全失控了。
承接工程有个惯例,就是需要承建单位自带部分资金。
最初金英光之所以敢承接工程,其底气来自于支持他的一家银行。主要是这家银行行长的儿子是金光公司的股东。
让金英光没有料到的是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国内银行紧缩了银根,即使有再硬的关系也无法从银行贷到款。
金英光原本还可以将工程转包出去,承建的资金问题由转包公司解决。
可他联系了很多家公司,对方听说要带资便立即摇头拒绝。
在同样银根紧缩背景下,许多建筑公司都差钱。在经济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没有人敢当冤大头。
于是金英光打起了民间借贷的主意。
他当然清楚民间借贷被称为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他为此想了个办法,不叫集资叫募股。
金英光的募股办法是千元一股,多多益善、按月分红。
最初他承诺每月可支取红利百分之三,年利高达百分之三十六,大大高出银行存款利率。
即使如此,刚开始的时候参股人员仍然不多。
一是知道此事的人很少。二是人们对金英光的金光房地产公司不信任,担心被骗。只有极少数与金光公司关系密切者,才将自己的钱拿出来入股,但是这些钱,根本不足以金光公司承建大工程。
金英光找到背后的影子股东,由这些人出面替金光公司募股,并且制定了一个新的分红政策。
凡是替金光公司按百分之三募得股金的人员,均可以一次性提成百分之五。
当然,这个分红方案是由内部掌握,对外并没有公布,只有参与此事的核心人员心知肚明。
百分之十的月利,也就是每年有一点二倍收益。如此高收益自然就有了吸引力,当时便有很多领导干部参股。
同时,这些领导干部又出面替金光公司进行宣传。
至此,事情出现了根本性变化,许多人觉得有当地的领导干部站台宣传,便不再担心入股后肉包子打狗,而是担心自己动作慢了,人家募集的资金已经足够,失去了发财机会。
一时间,东山县出现了极其踊跃的入股场面。
这件事,周潜龙隐约听说过,主要是当时入股的场面太火爆了。
现在听完冯元龙的介绍,周潜龙立即明白这根本不是入股,而是典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周潜龙接着询问:“听说东山县有很多家公司进行这样的募股?”
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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