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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奸臣李彦 游街示众(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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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的基本法《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敕在元丰以前泛指对《宋刑统》的补充立法,元丰之后特指刑事法,令在元丰以前也是泛指律令之令,元丰之后特指非刑事法,其中包括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格则是令的细则、行政程序,式指公文程式,申明是司法解释,断例即判例。敕与令也构成了朝廷法律体系的两大主干。就立法数目而言,宋令的数量远多于教文,朝廷繁密的敕令格式,当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来自我朝历代频繁的立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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