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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睁眼,高冷校花在我面前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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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售货员看走眼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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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层才是洗衣机,电视等大件。

    林欢先迈步走进一层,映入眼帘的是文具柜台,这个年代的文具还很稀少,还没有自动铅笔只有普通的铅笔,转笔刀也是那种最低端的转笔刀。

    这时候还没有中性笔,仅有一些简单的圆珠笔,大家都喜欢用钢笔,钢笔里最好的自然是英雄牌的,被放在最醒目的位置。

    林欢记得自己前世自己上高中那会,特别眼馋英雄钢笔,当时班里有个同学买了,他每天看着都非常羡慕,当时为了用一天还请那位同学吃了个冰棍。

    前世姐姐林英因为他放弃学业,明明成绩优秀,却被迫辍学务农,一直是林欢心中一个莫大的遗憾,这次他再不能让遗憾重现,必须要让姐姐完成学业。

    首先得给姐姐买学习用具,先买个英雄钢笔送给姐姐,方便姐姐学习。

    于是林欢开口向柜台服务员询问道:“这位大姐,那个英雄钢笔多少钱?”

    此时柜台导购在一旁的摇椅上躺着一边织着毛衣,被林欢突然地询问吓了一跳。

    抬眼看到林欢指的正是镇店之宝--店里最贵那只英雄100金笔。

    “英雄100”金笔是英雄金笔厂(原华孚金笔厂)在“100英雄”获得成功后,于1962年参考“100英雄”重新设计的一款金笔。

    千禧年间的“英雄100”金笔基本上抵一个国企员工几个月的工资,所以买这个用的人并不多,属于奢侈品。

    当时还有一些文学青年,喜欢将一支英雄牌钢笔别在衬衣胸前口袋,这样显得时髦且有文化。

    导购员也算阅人无数了,一看林欢身上穿的又土又旧,穷学生模样,心想估计就是来买根铅笔或者一瓶墨水的学生。

    “那个可贵着呢,好几百呢”导购员依旧在躺椅上,屁股都没抬一下。

    “拿出来我看一下,我看好了就买”林欢说道。

    “你就在那看吧,一个钢笔又不像衣服,有啥需要拿着看的”导购员心想反正给看了,也买不起,还不如不给看。

    林欢看导购员这个反应,瞬间明白了这个导购员以貌取人,要是十几年后就这服务态度,林欢可能就不买了。

    但是现在这市里怕也只有这一家卖英雄钢笔的了,况且还是当时限量的英雄100金笔。

    “英雄100”金笔到后世都有极高的收藏价值,堪称英雄钢笔收藏者心目中的“白月光”。

    虽然当时看来那么贵买一只钢笔妥妥的智商税,无非也就是用来写字,有很多价格很低的钢笔完全能应付日常写作。

    但是林欢知道“英雄100”金笔却是耐用程度相当高,买了至少能用个几十年,而普通钢笔可能几年就坏了,况且在后世因为它独特的收藏价值而一路升值。

    所以买一个具有收藏价值极高还很耐用的钢笔对于穿越而来的林欢来说是具有长远眼光的选择。

    这个时候用“英雄100”金笔更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很多人给领导送礼才送英雄100金笔。

    用“英雄100”金笔,其他同学就会认为是不是家里有大款,要么就是***,有钱有势,因此而尊重你,不敢轻易招惹。

    所以送这个“英雄100”金笔给姐姐,可以说是一箭三雕,绝对不亏。

    此时在从柜台另一边,一个戴着墨镜,烫着波浪头的摩登女郎慢悠悠地来到了柜台前面。

    摩登女郎在柜台看到林欢衣服上看起来有一层土,怕把自己白色的驼绒风衣弄脏了,于是和林欢保持了一段距离。

    “我看个钢笔”

    导购员一看这个摩登女郎外面套着一件深绿色的驼绒风衣,里面是一件很高档的连衣裙,白底红花,一看就是有钱人。

    于是放下手中正在织的毛衣,赶紧起身,躬身笑脸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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