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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里蹦,咱两明天跟着一起去吃。”千千万笑起来还是明媚,尤其是这场大买卖定了下来,整个人看起来都快飘了。“小满呀,你真是我的福星。”
既然是这么大的福星,自然我也就不用住在客栈里,而是在千千万的瓷器店住了下来。他这个瓷器店很大,客房都有十间。他让老赵给我打扫出了一间最好的客房让我住了下来,我也没客气,总是要洗洗睡一个安稳觉的。
临睡前,千千万又来敲门,问我:“小满,明日的婚宴,你可有适合的衣裙么?”
我怎么可能有?现在还穿着他母亲的衣服。我很是尴尬挠头,“我懒得拿那么多东西,所以什么都没有。要不,你有没有相熟的成衣铺子,我去买一件?明早去买一件?”
“……你还真是的,人家女孩子出门都要带几件漂亮衣服的,你倒好,不仅是把衣服丢了,还越穿越破。算了,我母亲还有件旧衫,你若是不嫌弃,明日你就穿这件好了。回头我再带你出去买新衣服。隐炉县也是有不少好的成衣铺子,有一种明霞锦做的女装,穿起来特别舒服呢。”千千万那张明朗的面庞在烛火的映衬下,又是好看了几分。
“西风飒飒吹红兰,千林摇落无容颜。芙蓉花高猩血殷,烁烁对此红玉盘。冰霜骎骎花事寝,坐对此花须痛饮。安得蛮户千张机,为我织此明霞锦。”肖不修曾经给我用明霞锦做过衣裙,因此我也是知道这种织物的,并且我还读到过有人描述这明霞锦的灿烂色调。肖不修给我的那件当然是极为贵气的素色,其实在百姓中穿起来的多数是明艳之衣。
见我念出了这首诗,千千万愣住了,停了一下问道:“小满知道这首诗?”
“京城有家成衣铺子,那老板喜好诗文,就把各种关于布料的诗词写在了墙上。我有一次去买衣服的时候看到过,觉得这首诗写的很好,就记住了。”这个倒是真的,我当时真心觉得那句“芙蓉花高猩血殷”形容这明霞锦很是贴切,那种红艳之色很难描绘的。
“原来如此。”千千万点了点头,“要不然,我还是把我母亲那件明霞锦给你穿吧……”
“别啊,不合适不合适。”我急忙拒绝。
不过,这个千千万用明亮亮地大眼睛看着我:“你穿一定好看的,是最漂亮的小满呀!”
我能拒绝么?我都想摸摸千千万的脸了。
第二日一早,千千万就来敲我的门,说是要帮我换药,他家这种秘药需要一日一换。幸好天气暖和了,我端坐在屋里,将肩头的衣物褪了下来。千千万用温热的水又把昨日的药膏擦去,重新抹了新的。
“觉得如何?”千千万问道。
“不知道,都疼得麻木了。”我这可是实话,现在我都尽量保持小幅度的动作,就连刚才起床的时候,都是磨叽了半天才爬起来。吓得千千万以为我出了什么事情,大喊了好几声。
“小满,不是哥哥说你,你虽然还年轻,但也要为自己的身体着想。要不然,你在哥哥这里养伤,等好得差不多了再走。或者是你告诉我你爹在哪里,我去找好不好?你们父女两若是没什么事情,就都住在我这里。你帮我谈了这么一大笔生意,至少十年我都不发愁的,我都舍不得让你走的。”千千万的手也很轻巧,大约这种和泥做瓷器的人,手都巧。
我愣愣地看着他的双手,不知道为什么又想起了肖不修的手。肖不修的手也是修长的,但是更瘦一些,并且有青筋和薄茧,摸上去的时候,也不是那么舒服。有时候,我常常自己抹着香脂膏的时候去拉他的手,这样,他的手上也会沾染香脂膏,皮肤也会变得柔软起来。
“小满,在想什么?”千千万忽然问我。
“哦哦,也没什么了。”我连忙收回了思绪,“千哥哥,你这个店铺的名字叫什么?我忙着进来,都忘记看名字了?”
“光想着怎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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