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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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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川南节度 第26章 戎州(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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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和珙县。

    珙县与泸州治下的兴文县比邻,高县与珙县比邻。

    韦扶风在高县和珙县实施了均田制,强行收买僰人和汉人大小地主的田地,再分配给农奴的汉人和僰人,重录户籍,而对生存在山地的僰人族采取怀柔。

    山地生存的僰人族都是一座座山寨,他们常常出动劫掠种田的县民和商旅,总数有数万之多。

    不过山地的僰人族并非铁板一块,彼此间也是经常争斗。

    韦扶风的做法就是建立戎州自护军力,让种田的县民形成一只拳头。

    分田中,他让军中将士自主抉择,愿意留下镇守的可以获得分田,而在泸州的军田依旧拥有。

    结果,六千多的将士愿意留在戎州。

    愿留下的将士们会算账,回去泸州还是士兵,遇上战事也得去拼杀,不如留在戎州镇守,得双份军田。

    于是,六千将士加上获得分田的四千农奴壮勇,成为了镇守高县和珙县的屯田军。

    屯田军也实施兵府制,隶属泸州四个兵府,设置四个营田使主事。

    高县和珙县设置营田使的同时,韦扶风又传令去泸州,

    在大江之南的兴文县,叙永县和古蔺县也设置营田使兵府,隶属泸州另外四个屯田使兵府,另外屯田使兵府升为总兵府。

    大江南县域相连,东西走向的横跨戎州和泸州,皆属僰人众多之地。

    韦扶风采用营田驻军之法,形成一道无形的军力长城,震慑压制僰人族的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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