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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黑尽。
萧琰暗骂李毓祯,快马出城,出了城门后一摸马耳,“赤风,最快。”赤风四蹄扬奔,如一道赤色的闪电冲入黑夜,马速毫无保留。
狂风从她的耳边呼啸而过。
萧琰抬手解了面具,任狂风扑打在脸上,呼呼灌入鼻中,劲冷之气冲入肺中,纵马狂奔二十里,远远看见军营的轮廓,胸中怒腾腾的火焰才压下去。
她很生气!
但最气的不是和李毓祯交欢,她们都未婚娶,做这种算不得什么,但前提是——两厢情愿!
李毓祯却用了这种手段!
这已经破了萧琰的底线。
如果不是李毓祯,她早就拔刀杀人;当然若不是李毓祯,她也不会跌进这么一个坑。
马鞭在空中一抽,发出一道裂帛之响。
但因了这人是李毓祯,她满腔怒火就梗在了胸口,上不去也下不去,只能捅她一刀了事!——这一刀还是李毓祯自己捅的,更让萧琰憋怒到要吐血,若非急着归营,定要狠揍她。
但除了揍她一顿,她还能如何?
萧琰怒火之下是深深的无奈。
而后者,更甚于前者。
萧琰清醒之后,脑海中对床榻发生的事很清楚。
迷梦会瑶台,当在迷梦中时,就是幻境,而从幻境中清醒过来,幻境中的一切就还原成真实情境的映射:发生的所有,声色言触等诸感官,都历历在目的映照在神魂中。
因为是神魂的映照,李毓祯的情动,爱意的蔓生,心口对她的敞开,身体对她的接纳,都清晰鲜明,更加深刻。
也因为是神魂的映照,让一些清醒时无法感知的东西犹如灵魂相通,明朗在心:譬如李毓祯对她的心思,拥有和占有的区别;譬如李毓祯对她因情生欲,和因欲生情的不同;譬如爱欲和***的区分。
就是这些微妙又清晰的细节,让萧琰的怒火梗在胸口发作不出去。
李毓祯将她的心,交付给了她。
这比起李毓祯用药酒迷了她,是更糟糕的事情:前者可以利索的处置;而涉及感情的事情,往往是快刀也斩不断的乱麻。
之前种种未曾多想的细节,现在都如灵台光照一般清晰——李毓祯对自己,早就生了情意,至少在吐蕃王宫时,就动了情。
萧琰心中懊悔,若早知如此,她一定会和李毓祯保持距离,更不会和她结约为同伴。
萧琰喜欢事情简单分明,而她处理事情也如她解题一般,喜欢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她和李毓祯可以成为挚友,可以成为大道同行的伙伴,却唯独不能成为爱人:一旦涉及情爱,任何简单的事情都会变得复杂,纠扯不清。
她不喜欢这样。
马鞭在空中又抽出一道裂帛声响。
冷风呼呼灌入,她的心口凉凉的,怒火压了下去,痛意却迸发上来,仿佛吃了一碗的苦橄榄,涩苦到心底。
为什么,要动情呢?
做生死挚交的同伴不好吗?
同伴的情义,又如何会比爱人浅?而大道远比情爱宽阔,大道同行的情谊也远比情爱旷远。
——李毓祯,我可予生死与你。
若有朝一日,萧氏和皇室对立,我与你畅酒之后割袍,纵然他日生死相决,也有过倾交同行的挚情,有过彼此信任的坦荡,又有什么遗憾的呢?
如此情谊,才是畅快又洒脱啊。
为什么要动情呢?
萧琰又抽了一马鞭。
动情有什么好?缠缠绵绵,牵牵扯扯割不清,如何能快意恩仇,襟怀洒落?
萧琰向往史上那些真正的士人,为友时生死刎颈,为敌时慨然长歌,豪饮后掷杯而绝,这才是真正的士风磊落啊!
萧琰深深以为,这样的情谊才是真正磊落的情谊,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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