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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的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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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三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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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学里,小樱经常与我在一起。那时候学校还没有怎么规定必须穿上校服,所以,她的打扮肯定是全校最时尚的。别人一看,便知道大家的距离究竟在哪儿?而且,英语乃是全校大赛第一。我呢?由于被其它的科目拖累了,导致局面十分地尴尬。不过,在校园跳绳比赛里,我却是全校第四。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也不敢告诉家人,因为,肯定会受到批评。为什么,只差那么一点,也冲不上三冠呢?

    在那一个时候,小樱的英文水平已经达到了四级。所以,从人性的角度上看,要么,肯定被人排斥。因为,学习成绩太好,必遭受到他人的嫉妒与攻击。另外,要么便是万众宠爱于一身。但是,对于一个被领养的孩子来说,也许天生注定了她的个性,不喜欢与别人在一起,也是家境原因。直到了长大以后,特别喜欢与外国人交友,经常转换不同的异性。或许,这也并不是她希望如此,只不过是个人魅力太好罢了。

    在毕业的时候,大家都必须填写一份志愿表。大多数人都是选择就近的学校。我呢,也当然不例外。只不过,在高中的志愿上,家人一致希望让我进入外语贸易系,因为,从小学会了裁缝,希望我以后可以从事对外贸易的服装行业。当然,其实上美术学院也是一样可以的。不过,学费很贵。后来,在学分上,由于偏差的原故,拉低了其它科目。最后,连美术学院也去不了。选择了音乐系。但是,学费一样必须自理,要么,争取拿到奖学金。不过,我还是有一点那么自知知明,所以,想也不会去想。还是脚踏实地比较好。

    当时,我是报考了作曲系,所以,存了一点钱,买了一台电钢琴88键。刚好能够摆在学生床上。二手货,也不便宜,起码四千多元。实在是令人心疼。

    其实,当初我连想也没有想过,会进入了这一个科系。在高中的时候,音乐老师曾经教过我们一些基本的乐理知识,可能,我在这一方面的成绩比较突出。于是,被人看中了吧?而且,那时候我经常参加一些校外的歌唱大赛,老师也指点了一下我们,很耐心。还教了一下我弹奏钢琴,边弹边唱。

    他问我,你也懂钢琴?当时,我对着一台立式钢琴,一摸便是C1,于是,他惊讶万分。

    我谦虚地说,不会。

    后来,老师又教我台风,猫步。结果,我还是没有被选入了决赛。因为,其它人都不是一般的学生,全部都是中央音乐系,实在无法比得上。

    于是,回去以后,有一点垂头丧气。因为,获得冠军那一个人,乃是吉它王子,四人乐队摇滚,仅凭阵营与人气上,已经输掉了大半个局面。一个人弹唱,而且,又没有什么演出经验,别人可是经常泡在酒吧里混的角色。然后,内心有一点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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