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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底。
洛川要塞狂热的气氛太过不正常,所有人都像是得了癔症一样,夜魔在人口中都变成了土鸡瓦狗,就好似没有一个拥有着正常理智的人。
一路上细细地盘算着各式军火的使用情况,夜歌不停地推算着最糟糕的情况。
唐棠反而是走在了前面,率先走到了不死佣兵团的总部。略微一介绍自己,唐棠就被引入到了看守森严的大院之中。
唐大人,可算是把您给盼来了。不死佣兵团的团长秦征北带着一群人迎了上来。
让你们久等了。唐棠看着这样一群彪悍的壮汉,心中还是稍微有点发虚。
这位是?
我的朋友,境界也就比我低一点点。唐棠笑道。
这位大人,怎么称呼?秦征北客气地问道。
夜歌。
二位请,我们里面坐着谈。
夜歌跟唐棠被众人簇拥着,来到了一处大堂,坐了为首的位置。
在寒暄了好一阵后,秦征北拿出了一把锈迹斑斑的短剑,说道:此剑名为诛邪。这东西恐怕诸位都非常熟悉了,这是一块统领级别夜魔的骨头,刀劈火烧都没有什么效果。诸位请看!
随着秦征北的挥剑,夜魔骨应声而断,脆的跟陶器一样。
诸位可曾记得《猎魔手记》中记载的灼日之金?此剑就是用灼日之金打造而成!对付夜魔,如同砍瓜切菜!诸位可上前一试!
夜魔的皮、骨被依次拿出,众人也争相上前一试。
夜魔不是一遇日光就被焚烧干净了吗?唐棠小声问道。
《猎魔手记》里有保存的方法。
保存这玩意儿干什么?
《猎魔手记》里有一半的猎杀手段都需要用到夜魔身上的东西。夜歌说道。
自己杀自己?唐棠忍不住说道。那以后夜魔岂不是跟一头猪一样,身上不管什么部位都要被砍下来卖钱了?
待众人都试过之后,秦征北挂起了一张地图,指着上面的一处地方说道:这把诛邪就是出自此处!此处不知是一处墓地还是古代的军库,里面存放着大量的诛邪!将各位英豪聚集在此,就是要穿过这块漫长的荒原,得到这批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