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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乱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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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迷雾缭绕(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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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父,创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独生的子;

    因圣灵感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于十字架,受死,埋葬;

    降在阴间,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

    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

    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死人活人。

    我信圣灵;

    我信圣而公之新教会;

    我信圣徒相通;

    我信罪得赦免;

    我信身体复活;

    我信永生。

    (其二)

    我身为新教、无上至尊卡俄斯天神的信仰者,以我的荣誉、人格、我的教义及我的神的尊严等宣誓如下:

    一、不得以任何单纯涉及信仰与否、信仰为何的理由,去进行对其他生命的暴力、胁迫、恐吓、洗脑等的任何影响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活动;

    二、不得对于任何无神论者、多神教信徒、其它宗教信徒的信仰自由,以暴力、胁迫、恐吓、洗脑等在内任何影响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行为进行干涉;

    三、不得对于任何本宗教不同教派、流派的信徒或与我本人信仰不完全一致的信徒的信仰自由,以暴力、胁迫、恐吓、洗脑等在内任何影响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行为进行干涉;

    四、不得对于任何生命的退教自由及改宗自由,以暴力、胁迫、恐吓、洗脑等在内任何影响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行为进行干涉;

    五、不得对于任何未成年人进行传教;不鼓励、协助或接受任何未成年人尝试信仰宗教或进行宗教活动;

    六、不得以任何包括宗教教义或神的名义等理由,进行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甚至影响女性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反对或阻碍女性取得和男性一样的,在包含坚持无神论、自由退教、自由改信其他宗教、自由改宗、自由认知理解传播宗教教义等方面,获得平等对待,以及其它的一切信仰自由;

    七、不得违反本人生活所在的任何非政教合一型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反对任何以宗教、民族、种族等为理由进行的违法行为;

    八、当本人信仰的宗教的教义、神的意旨、各教职人员或其它信徒的指示、命令、呼吁、倡导等与前述内容相矛盾时,遵守前述内容而不得听从相关指示、命令、呼吁、倡导等;

    九、如遇任何个人或组织等从事或意图从事违反前述内容的活动,进行违反前述内容的宣传时,坚决表示反对,并在上述个人或者组织行为违反本人生活所在的国家的法律法规时,及时进行检举或者举报

    本人认可以上誓言的内容,是全人类均应遵守的关于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基本原则,任何宗教教义、信徒意见、神的意旨等,都不得成为违反本誓言的理由,亦不的成为规避本誓言效力的途径或者工具。

    这让七人不寒而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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