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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任书蹭完林加富的车之后,就把人扔到小区门口,自己回家去了。
留下一脸茫然的林加富。
我在哪?
我是谁?
我今天干啥了?
别人的兄弟是重色轻友,自己的兄弟怎么就重书轻友了?
任书对于99年的出版市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但是他印象中《读者》和《知音》是无数人的最爱。
它们两个的发行量绝对是不会低的。
杂志的发行量大了,就意味着出版社有钱挣。
自然而然的,给作者的稿酬也就比较大方了。
所以任书首先研究起了这两本书。
阅书无数的任书,很快就摸清楚了套路,然后就开始动笔。
第一次写这样的文章,刚开始肯定是有点不顺的。
不过没有过多久,任书就找到感觉了。
触手怪一出动,码字速度绝对是杠杠的。
奈何任书家中没有电脑,只能用一支英雄钢笔在那里奋笔疾书。
好在他的正楷写的很是不错,写出来的文章,直接当成稿子寄出去都没有问题。
哪怕是如此,写了一个多小时之后,任书也觉得手指发疼。
自己是有多长时间没有这样子写字了?
现在只是给杂志社投稿,问题还不大。
但是紧接着要开始写《大明那些事》的话,情况就不一样了。
原著有一百来万字,自己再结合后面的见识对一些内容进行中译中的话,分分钟就突破了两百万字。
这么长的一本书,单纯的依靠手写的话……
任书突然觉得这个钱挣得不香了。
手写是绝对不可能手写的。
不说手速跟不上,手指也会被玩废啊。
别高中三年那么珍惜五指姑娘,一次都没有用过,结果却是毁在写书上面,那就太不值得了。
不过这个年代的电脑,对于普通百姓家庭来说,真的是一个奢侈品。
更不用说任书家连普通百姓的水平都还达不到。
按照城镇居民就业平均工资去统计的话,他们家绝对是属于被平均的对象。
不过貌似哪怕是到了后世,按照这个统计方法,大部分的百姓的收入都是属于被平均的对象。
任书一边写着,一边思考着,连午饭都没有吃。
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已经忙活了一天了。
不过成绩也是很显著的。
接下来,任书赶紧去放了个水,洗了个手之后就准备出门。
除了买邮票、信纸之类的东西,他还要再去买几个包子垫垫肚子。
要不然等到任静回来做饭,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
接下来的几天,任书把要寄出去的稿子都给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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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编辑肯定会猜测到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作者,但是只要文章够好,任书还是很有信心自己的文章能够被刊登出去的。
期间林加富专门过来找过任书一次,不过看着奋笔疾书的任书,他实在是坐不住,自己玩去了。
到了后面,就连任静也觉得不对劲了。
“你搞什么名堂,天天宅在房间里,不是叫你多出门找同学玩吗?”
虽然自己弟弟那么发愤图强的样子,让任静觉得很是自豪。
不过,高考都已经结束了,现在发愤图强还有用吗?
早知道干嘛去了?
要是以前有这个学习劲头,高考就不会有所谓的“发挥失常”了。
“大姐,我在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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