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走。走到那家店里,她终于见到了傅庭。男人弯着腰捡拾地上的布,一匹一匹,捡起来拍拍上面的灰尘。庆春笑着往立在旁边的箱子走过去,悦耳的笑声响起来:“阿庭,这箱子里藏的是什么好宝贝?”正弯下腰的傅庭一愣,猛地直起身来回头看,瞧见那张消瘦了不少的脸,着急阻拦:“哎……”可庆春的动作快极了,伴随他的声音把箱子打开了。“咦?”庆春把箱子放下,小心翼翼地将那件旗袍捧出来,“是你做给我的衣裳?”傅庭将伸出的手放下:“嗯。”“我最近瘦了些,这个尺码怕是不合身了。”她的目光流连在手中的旗袍上,樱桃样式的红,映衬着明亮的月光。衣服闪着光,像那几年里她每一次的笑。“我再给你改改。”他凑上前去拿,却触了个空。“不改。”庆春将手背过去,“这样就最好看了。”她笑盈盈的,面上全然没有什么难过。她没敢说,已经没有时间再改衣服了。捌1966年8月,庆春正处在一场动乱里。太阳从一场大火中升起来,饱受流言伤害的沈庆春在那肆虐的火舌里***了,被烧成一摊谁都分辨不出来的灰。她死前倒是差人留了一封书信,挂在城中最显眼的地方。信上是遒劲坚韧的钢笔字,最先映入眼帘的是简单的几句话:我与傅庭仅普通相识,全是不巧。我俩并未相爱过,更无私下通情之说。我做这一切,全是稀罕了旁人的骂声,为报复他曾对我展现的沉默,无视了我眼中的求救。我的婚姻是一场建立在金钱上的交易,早在幼年时,我的人生已经被人掌控了。而这场无爱的婚姻,是将我击碎的最后一步。那时在我眼里,傅庭的沉默是直接导致我没能逃脱的因由。而我全然错了,是我极端,将过错转到了傅庭这个无辜者的身上,为此,我十分抱歉。唾骂和指点都该我受着才有天理,望大家莫要再寻无辜人的麻烦。今日我留书一封,还傅庭清白。真是这样吗?旁人来寻傅庭本人问。傅庭那时像一个失了魂的人,坐在破烂的门店前,一言不发。良久,他才开口说了一句话,说不是,将真相否决,说他不清白,他怎么会是清白的呢?那一回是寻一匹丢在半路上的布,他匆匆返回去,撞见了那个从墙上翻下来的“女贼”。那是一个极好看的女贼,说话的声音清脆,一双眼睛发着光,好像要流出仙气。后来她曾频繁地在黄昏时出现,坐在他这间不大不小的店里,品他的茶。他常赶她离开,但仍悄悄换了好茶,盼望着她来坐坐。她在他耳边说话,俯在他的背上嬉笑,挽着他的胳膊,踩在雨水里,一蹦一跳。她怪他漠视她的求助,他又何尝不后悔?若是两人能早一点遇上,那晚他该是带她走的。他是爱她的,那又如何扯得上清白一说?他太不清白了,宁愿背负骂名,遭万人唾弃,也不肯撒谎,认了那份清白。“你一定喜欢我,阿庭。”最后一次见面时,她问,而他没否认。“你猜我喜不喜欢你呢,阿庭。”他扼着喉咙,没敢出声问。尾不知是谁翻出一份二十世纪的手稿,厚厚的,送到我们杂志社,说或许能出一本书。我瞧见扉页上有字,泛黄的纸页上是签了名字的,叫沈庆春,春字写得用力一些。我知道这个人。前些年,她的作品才终于被承认具有文学价值,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重新定义了她的存在,将她列入作家行列。我翻看作品时发现,这正是如今她留在世上畅销作品的修订版,是重新删改的。厚厚的纸张最后夹着一张快褪色的纸片。字迹同前面的一样,署名沈庆春,写一段当年没被公布过的字:这个修订版同原作不一样的地方只有一点,放浪的女主人公到底还是爱上了那个傻裁缝。眼下,我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出版这本书。哈,这种描写情爱的文字过分矫情,想来也不会有谁喜欢。但我还是想将这份手稿留下来,就埋在这棵树下。几百年没人寻到它也无碍,就让这个秘密与土地融为一体好了。她的秘密是什么?我将纸张翻过来,瞥见一行龙飞凤舞的字——傅庭这个大笨蛋!是女子最恼怒时写下的字,带着星星点点的少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