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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签个名儿?俺刚刚搬家的时候,就觉得你很像俺在电视上见过的那个人了。“
”你唱的那句“就像那秋风,吹倒夏日的梦……”,俺特别喜欢。”
这大哥说着说着,还哼了两句歌词,温言不知怎么地,心里觉得有些酸涩。
他明白自己并非是原主,眼前的这位民工大哥,他喜欢的也不是自己。
可他就是在这样的明白中,为了这特殊歌迷的激动心情,而让自己沉浸在某种情绪里。
仿佛他真的是原主那个摇滚教父,而不是一个任务者。
“好啊,我给你签,签哪里?”调节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后,温言出声问道。
“额……俺啥也没带,要不你拿笔签在俺身上?这样接下来几天,俺不洗澡也可以!”那民工大哥很是激动。
额……大哥其实这倒也不必……签身上什么的,温言真心觉得怪怪的,也下不去笔啊!
“大哥你看看,你身上有没有什么纸张?我签纸张上,留存会更久些,身上就不用了。”温言真诚建议道。
那大哥在兜里掏了半天,最后才找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票据收据单。
看样子,似乎是没用了的。
“签这里可以吗?”那大哥有些局促地开口问道。
“可以,这个可以。”温言回答道。
其实,温言内心觉得是不太可以的。
这张纸似乎在兜里揉了好久,温言挺害怕自己一写,就把它给戳破了。
但是,相比签在身上,还是这里好一些。
“好了,你拿着吧。”温言开口道。
那个民工大哥对他笑了笑,然后在下楼的时候,也学那些追星的小姑娘一样,高喊了一句:“温言,俺喜欢你!”
说完以后,他就迅速进了电梯,仿佛害羞一样,离开了。
听了这句话后,温言只觉得有些可爱又有些无奈,林琛的脸却是黑了。
“哼,居然没看出来,他们的雇主也是大明星呢。”林琛酸溜溜地说道。
他倒不是真的酸温言有粉丝的事儿,而是他心中很嫉妒,那个民工大哥可以明目张胆地说出那句话,但是,自己却不可以。
或许,这个才是他会酸的原因吧?
“哟哟哟,原来我们的小鲜肉林小琛,也会酸我这种老糊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