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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已退休)一起吃。他是我前妻的父亲。我对她女儿奥尔佳曾经是一片忠心,百依百顺,但她想叫我放弃赛马,我没有依她。
我们俩结婚有5年光景:两年和睦幸福,恩恩不容易和她父亲建立了友谊,看来这种友谊是我们家庭破裂后留下的唯一受我珍视的东西。
大多数礼拜四,我们在旅馆的楼上酒吧间碰面。他喜欢喝杜松子酒,我喜欢喝威士忌和汽水。
“奥尔佳这个周末要去艾恩斯福特。”他说。
艾恩斯福特位于牛津郡,他的寓所就在那儿。每逢星期四,他去伦敦办事,往返总是开他那辆斯柯达轿车。
“要是你也下乡去就好了。”他说。
我看了看他那漂亮、与众不同的面庞,竖起耳朵,听他不厌其烦地讲,音调拖得老长老长,但说话老是闪烁其词。
这种人眼睛尖,目光敏锐,能洞察秋毫,就像激光一样能穿透别人的心。这种人的正直感我笃信不疑,但要说他仁慈,我死也不相信。
我小心翼翼地说了句讽刺的话。“我到这儿来不是让人暗算的。”
“她同意我邀请你。”
“我不信。”
他满腹狐疑,低头盯着酒杯。我与他交往的时间较长,对他了如指掌。他每次叫我做明知我不肯做的事时,眼睛总是避开我,像这天这样盯着酒杯,沉默不语,但脑子里却在想对策。
相对无语,真叫人难受。他终于开口了。“恐怕她遇到麻烦了。”
我瞥了他一眼,他还是不肯抬头。
“查尔斯,”我绝望地说,“你不要……不要叫我去,你知道她近来对我的态度很粗暴。”
“我记得,你一向是助人为乐的嘛。”
“神经正常的人绝不会往虎穴里走。”
他蓦然抬头瞥我一眼,嘴角的肌肉略微抽动了一下。也许像这样描述一个人的笑容不大妥当,有损他的形象。
“我了解你,西奥博尔德·琼森。”他说,“你深入虎穴又不是第一次。”
“可这是只母老虎啊。”我不无幽默地纠正了他的话。他趁机追问:“那你答应去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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