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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顺眼。
那天晚上,我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翘起脚,弯着膝,手里端着一个矮墩墩的平底酒杯,舒舒服服地看着电视。可是,一出挺不错的喜剧看到半半拉拉,门铃突然响了,真扫兴。
我缓缓站起身,与其说是出于好奇,倒不如说心里不大愿意。我放下酒杯,从茄克衣袋里摸出装在里面的备用电池,咔嚓一声***手臂上的插座里。等把衬衣袖口扣好,盖住塑料手腕后,我才依依不舍地走到小门厅的门口,从猫眼向外瞟了一眼。
站在门口垫子上的人不像是夜盗之类的危险人物,只是这人化装成了一位中年妇女,头上戴着蓝围巾。我打开门,客气地问:“您好,有事吗?”
“西奥博尔德·琼森。”她说,“能进来吗?”
我审视了她一番,但不认识。不过许多不认识我的人都叫我西奥博尔德·琼森,我一直认为这是对我的恭维。
头巾下露出了粗黑的卷发,一副太阳镜遮住了她的双眼,浓浓的口红涂在嘴上格外引人注目。她看样子有点难为情,透过雨衣,可以隐约看出她浑身在哆嗦。她好像仍等着我把她认出来,但直到她回过头,我在灯光下看清了她的侧影,我才恍然大悟。
即使认出来了,我还是不大相信自己的眼力,于是又试探地问道:“是艾琳·斯宾塞吗?”
“喂!”她说,我把门开得大点儿,她趁势挤进屋。“我非得和你谈谈。”
“啊……请进吧。”
我把门关上。她站在客厅里的镜子前开始解头巾。
“天哪!我这副样子像什么呀?”
她手指抖得厉害,一时解不开头巾结。过了一会儿,她无可奈何地呻吟了一声,伸手抓住头巾,用力往前一搜,头巾和黑色卷发全被拽掉下来。艾琳·斯宾塞的头上立刻露出了我十分熟悉的马鬃般的棕发。15年来,她一直叫我西奥博尔德·琼森。
“天呐!”她又叫了一声,把太阳镜摘下来,放进手提包里,掏出一张化妆纸擦去又浓又亮的口红。“我非来不可,非来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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